王弼注道德经述成·德经·第七十四章

德经·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王弼:诡异乱群,谓之奇也。

原成:奇者,智者。达到“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老子此篇将民对待生命的态度不同,分成了三类:

一、不畏死。视死如归者。有生生之厚者,必有视死如归者。

二、是畏死。畏惧死亡者。贪生怕死而故为奇者。

三、必畏死。遵循生命者。遵重生命故有司杀者。

王氏所注只关注于“奇者”,可以想象出王氏并未读懂此篇文字。按照王氏前面的一贵作法,对此三类之民,王氏一定会大发感叹的。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王弼:为逆者,顺之所恶也;不仁者,人之所疾也。故曰“常有司杀”也。

原成:王氏所言差矣!把“常有司杀”理解的过于浅薄了。

老子的“司杀者”是针对万物的始用终弃而言的,即万物不能是永生的存在,万物必然遵循出生入死的序列。

那股左右天下之物出生入死的行为,老子形象之为“司杀者”。

另外,王氏所言的“为逆者”、“不仁者”,也违背了老子的精神,老子曰:“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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