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上图),像一棵张开两片子叶的幼苗,下部“一”为阳爻指事,强调为阳为实物,字形表示为存在、实在、为绝对的存在。造字本义:产生新生命新事物,绝对地存在,实在。
后省去“一”爻,演化为“又”。“又”成为了“有”的本字。又,甲骨文像手张开,有物可以抓持,后金文加“肉”,另造有代替,突出手持肉食的舍义。远古时代肉食是生存源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古人因此以持“肉”借代替持“有”。
有,存在、发生、产生、出现、所属,得到,也引申为失而复得,与“无”相对,本义作动词,有时引申为名词。“有”,是实有,具备物质的空间形态。因此,“有”的象形字与“无”的象形字一样体现了事物的客观存在,并且体现了事物的客观实在。
无 甲骨文缺(上图一)。此字始见于篆文,从篆文至楷书形,大体相同。“无”字由“兀”字(上图二)演化而或,“兀”,指事。从一,在人上。人头上一横,“一”为阳爻,为乾为天,表示高平。本义:高耸特出的样子)。《说文》:兀,高而上平也。“无”在“兀”字上再加一横,表示“人”上“二”横。“二”为阴爻,为坤,为过去,为死亡。造字本义没有了,消失了相对地存在,虚在,不存在。代孔广居解“无”以从“二”,亦象地也,人死而葬,则无矣。故从人在地下,以象自“有”而“无”之意。兀形兀声。
后与“無”并,無 没有,与“有”相对,作动词。《玉篇》:“无,不有也。”舞的初文,源自古代祈雨时之舞。加“亡矣”的“亡”成無,说文奇字,后楷化写作“无”。
从古代文献“无”的两种解释看,还是以前一种解释相对符合造字本义,后一种以“無”解,虽然也体现了形象字的特征,但毕竟显得比较牵强。
从“无”字的象形字的哲学内涵看,“无”字并不是意味着什么都没有,从对立统一的角度看,“无”还是言之有物的,以“有”为前提而失去,归根结底,还是有的,是相对于“有”的。故“无”,在哲学的内涵中体现了事物的客观存在。
《道德经》第一章:“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意即:“没有形态之物,是天地共同的起源;有了形态之物,是万物共同的母体。”。也就是说,物质是先天存在的,只是一开始是没有具体的形态,但物质一直是有的,是实在的。换言之,存在即有,存在是先天的,是第一性的。
《道德经》第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即:天下万物生于有名,有名生于无名。。存在即有,有即存在。有为纯有,为绝对之有,是一,是第一性的;无,为虚无,是相对的无,是二,是第二性的,“无”是相对于“有”而存在的。
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实在,包括物质的存在和意识的存在,包括实体、属性、关系的存在。人的意志本身也是一种存在,人思维的、虚幻的东西也是一种存在,属于意识的存在。意识本质上仍然是物质的存在。
(郑裕波 校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