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文学

这几天读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读的过程中数度哽咽,有时候甚至到了必须先暂停阅读,去做会其他事情来缓解一下心情的地步。还记得董宇辉推荐这本书的时候说:“历经苦难后与过往和解、平和看待世界,才是‘活着’的深刻含义”。当时只觉得为什么要看悲剧的书,现在每天已经很辛苦了,悲苦的书不是更让人难受吗?但还是忍不住买来看,果然值得。以下是书中的大致情节。

文中的主人公叫福贵,作者用第一人称叙述的方式,跟着福贵的视角走完了他的大半人生。福贵小时候家里富裕,他爹是地主,有一百多亩地,福贵上私塾都是让家里的长工长根背着,脚不沾地,后来长大娶了漂亮媳妇家珍,但还天天往城里跑,开始是嫖,后来染上了赌,一直到把家里一百多亩地赔光,他爹变卖家产让他去还钱,没过多久就死了,媳妇也让家里接走了,那时候肚子里还怀着儿子。福贵租了五亩地开始干活,差点没累死,他们还有个女儿叫凤霞,现在也不是小姐了,福贵下地干活,凤霞也天天跟着。一年半以后家珍回来了,带着儿子长庆,一家子都觉得以后日子就慢慢好起来了。谁知福贵他妈病了,福贵去城里找大夫,结果中间跟一个门生一言不合吵起来又打架,被路过的国民党抓了壮丁去推大炮,那么多抓来的人谁都跑不了。这一去就是将近两年,一直到解放军胜利,给他盘缠让他回家。回去后他才知道母亲在他走后两个月就病死了,凤霞生了一场病发高烧不会说话了,又聋又哑,不过好歹福贵回来了,一切都会好的。

中间因为要供弟弟长庆读书,福贵跟家珍商量着把凤霞卖了,那时候凤霞十二三岁。长庆是姐姐带大的,不想让姐姐走,就说不读书,被福贵揍了一顿。凤霞还是被卖掉了,没想到才几个月她自己又跑回来,这次福贵本来想着给她再送回去,终究心软,留下了凤霞。

再之后就到了成立人民公社,大家集体吃饭,集体干活,把家里的铁锅贡献出来,要练钢。家珍又得了软骨病,看不好,时常会觉得没力气,有可能还会越来越严重。越往后,人民公社也没有吃的了,又让大家各自买锅做饭,收成也不好,家家户户都断粮了,后来野菜都被挖光了。家珍的病越来越严重,只能在床上躺着了。那年长庆上五年级,有一天县长的女人,也是长庆学校的校长,生孩子大出血,让五年级的孩子都去献血,能为校长献血,孩子们都很高兴,长庆也去了,结果那么多小孩的血型不符,轮到长庆,竟然对上了。医院的人为了救女人的命,竟然开始抽血就不停了,不够就继续抽,一直把长庆的血都抽干了,长庆死了。

福贵到了医院要跟医生拼命,别人一直拉着他。县长来了,竟然跟福贵认识,就是福贵被抓去当壮丁那两年认识的最好的朋友春生,他们当时分开以后春生就参加了解放军,刚刚被调到这里当县长,没想到这次出事的竟然是福贵的儿子,福贵也不想再杀什么人了,把儿子长庆背走,埋在了他父母的坟地旁边,也不敢跟家珍说。骗了几天,家珍还是知道了,福贵背着家珍去看儿子,他们儿子长庆再也不会从路的那头跑来了。

因为这件事家珍快不行了,福贵借钱给家珍打棺材。凤霞也该到了说婆家的年纪,但因为又聋又哑,没人说亲。家珍担心凤霞,担心福贵,不想死,竟然也慢慢好起来了,大家都很高兴。村里的队长也给凤霞说了一个对象,是县城里的人,是个搬运工,挣得也多,叫万二喜,但有一个毛病,是个偏头,脑袋靠着肩膀起不来,因为这也不好找对象。队长带二喜去福贵家,福贵家里都很满意,二喜第二天直接到家里开始修屋顶,给家里干活。没多久他们就结婚了,娶亲那天办的很大,别人都羡慕凤霞。他们时不时回来看看福贵和家珍。没多久凤霞有了孩子,日子更有盼头了。

凤霞是在冬天生的孩子,还是那家医院,生了两天两夜,中间医生问保大还是保小,二喜跟福贵都要保大,最后生了个儿子,俩人以为没事儿了,福贵刚走没几分钟,凤霞大出血,当天晚上就没了。二喜跟福贵都哭的直不起身,二喜背着凤霞,一直到埋长庆的地方,把凤霞也埋了。回家,家珍知道了,给孩子起名苦根,孩子一生下来就没了娘。凤霞死后不到三个月,家珍也没了。长庆凤霞都死在她前头,都是福贵送的葬,她没什么好挂心的了,想到福贵会亲手埋掉她,家珍也安心。

家珍死后,就剩二喜跟苦根了,苦根是二喜的命根子,二喜做了个背篓,干活背着苦根。二喜觉得苦根背在身上又沉了一些,那就是苦根又长大了一些。一直到苦根能走路了,二喜也轻松了一些,他装卸的时候就让苦根在一边玩儿,苦根很机灵,能说会道,福贵说是凤霞不会说话欠的。这样的日子到苦根四岁,二喜死了,是被两排泥板砖夹死的。那时候的苦根还不懂什么是死,被福贵接到村里两天,就要去找爹。福贵告诉他,人死了会被埋掉,活着的人就再也见不到他了,苦根先是害怕,随后想到再也见不到二喜,呜呜的哭。

福贵跟苦根过了半年,村里包产到户了,日子更难,福贵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混在人中间偷懒,只能带着苦根,一老一小干活。苦根很懂事,刚满五岁,就已经能帮福贵干活了。一直到苦根七岁,天气预报说第二天有雨,田里的棉花已经熟了,必须要去摘。福贵一早拉着苦根摘棉花,苦根说头晕,福贵也没当回事,一直到中午,苦根说晕的不行,福贵才发现苦根发烧了,赶紧熬了一碗姜汤,后面又去采了半锅豆子煮好放着给苦根吃就又去干活了。一直到傍晚回来,才发现苦根没气了,是吃豆子撑死的。因为家里穷,豆子也难能吃上,福贵一下子给苦根煮太多,害死了苦根。

日子就剩下福贵一个人过了,之前跟苦根说要买一头牛,苦根一直盼着,现在买牛的钱终于凑够了,福贵想买一头牛,忙时能干活,空闲时还能跟它说说话。那天去买牛的市场看牛,路过一家要宰牛的,那头牛已经老了,干不了多少活了,老牛知道自己要死了,躺在地上流泪。福贵走过去之后还是心里放不下那头牛,又返回去把那头老牛买了下来。村里会看牛的说最多能过两三年,结果一直活到了现在。从此就是福贵跟这头老牛一起相伴生活。

这就是这本书讲的故事,在平淡的文字讲述中透露出生活给予一个人的苦难。在书中特别打动我的有一个细节。开头牛在耕地,老头吆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的好,苦根也不错。看到后来知道这些人都不在了,但是老头却依然每天念叨着这些名字,就像他们就在自己身边一样,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就是他跟生活和解了,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悲惨他都承受,并依然乐观的活着。短暂的温情让苦难更显深刻,而苦难又让微小的幸福更显珍贵。

作者余华在自序里回答:“为什么《活着》在那种极端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生活和幸存的轻微分界在哪里?”这个问题时,是这么说的:在中国,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生活和幸存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他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于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中的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书里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福贵的讲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如果用第三人称来叙述,如果有了旁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的眼中就会是一个苦难的幸存者。

人是为了为了活着本身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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