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家具的三大流派
清代家具风格独特,淳朴自然的民间工艺和矫饰雕琢的宫廷工艺两个体系竞相发展,在数百年的积淀下,各种不同的审美倾向竞相出现,逐渐形成了不同的地域特色。自雍正至乾隆晚期,形成以京作、苏作和广作为代表的三大流派。
广式家具
清代家具中最有代表性者首推广式。广州地处珠江三角洲,海运便捷,经济发达,贸易兴盛,商家云集,东西方文化交流频繁,是我国对外交流的重要门户。
广州地理位置之特殊是广式家具形成的重要条件。广式家具在继承传统家具风格的基础上,大量吸收外来家具制作工艺。形式上,从纯真、洗练、淳朴、隽永转向富丽、豪华、精致和凝重;装饰手法上,运用多种装饰材料,将中、西多种工艺手法融为一体,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鲜明和强烈的时代气息,是中西合璧的结晶。
海运的便捷、对外贸易的兴盛为广式家具制作提供了丰富的材料来源,所以广式家具在用材上既讲求木质的一致性,又追求材质的高品质。通常所见的广式家具,或紫檀、或红木、皆为清一色的同一木质,决不掺杂别种木材。家具的各部构件,多用一块大料锼挖出各种曲边,如果是重要的承重部位,不论弯曲度有多大,一般不使用拼接作 法,而习惯用一木挖成。
而且广式家具不加漆饰,充分展现优质木材的天然纹理和色泽美,打磨后直接揩漆,使木质完全裸露。让人一看便有实实在在、一目了然之感。
同时,广式家雕刻和镶嵌的艺术手法不同。广式家具造型凝重,体量庞大,注重雕刻装饰。它的雕刻风格在一定程度上受西方建筑雕刻的影响,雕刻花纹隆起较高,个别部位近乎圆雕。加上磨工精细,使花纹表面莹滑如玉,丝豪不露刀凿痕迹。在雕刻时,除图案纹饰外,其余则用刀铲平。从整个地子看,决无此起彼伏高低不平的现象,形成与明式家具截然不同的艺术风格,深受宫廷、达官贵族和文人的青睐。
镶嵌作品多为插屏、挂屏、屏风、箱子、柜子等,原料以木雕、象牙雕、景泰兰、玻璃画等为主。广州还有一种以玻璃油画为装饰材料的家具,也以屏类家具最为常见。中国现存的玻璃油画,除直接由外国进口外,大都由广州生产。
苏式家具
苏式家具,泛指以苏州为中心的长江中下游地区所生产的家具。除苏州外,也包括扬州、常熟、上海松江等地区。清代苏式家具分为三类:第一类传承明代样式,此类家具多流行于苏州周边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第二类保留着明代家具主要造型特征,但在部分装饰方面吸取清代家具的特色;第三类追求清代厚重、富丽、华美之特征,由淳朴、洗练向繁冗堂皇,精雕细镂,刻意修饰,向华而不实方向转变,成为清代苏式家具的一大代表风格。
苏式家具大多采用包镶法。所谓包镶技艺,即用杂木为骨架,在外面粘贴硬木薄板,或在不破坏外观整体美观和功能的前提下,在无关紧要或隐匿处用普通木材替代。也就是说,为了节省木料,暗处构件常以杂木代替,这种情况多表现在器物里面的穿带上。从明清两代的苏作家具看,十有八九都有这种现象。床榻椅子等类家具的座围,多用小块木料两端做榫格角攒成拐子纹,既有很强的装饰作用,又达到物尽其用的目的。坐面多用藤心,既使坐面具备弹性,透气性又好,同时也节省了木料。这正好符合苏式家具传承下来的宗旨——“把每一块木料都要用尽算尽”!
苏式家具大多漆油漆,这样既防潮,又遮丑。玉石、象牙、牛骨、螺钿、彩石等在苏式家具中常被用作装饰材料,装饰题材多取自历史人物故事、山水风景、植物花鸟、神话传说、吉祥纹样图案等。折枝花卉亦很普遍,局部装饰花纹多以缠枝莲和缠枝牡丹为主,西洋花纹极为少见。
苏式家具中有不少是鸡翅木制作的。苏式家具镶嵌手法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材料,哪怕只有黄豆大小的玉石或罗甸碎渣都不会废弃。一般情况下,苏式的缠枝莲与广式的西番莲,已成为区别苏式和广式的一个特征。
京式家具
京式家具以清宫造办处所制为代表,风格介于广式和苏式之间。比起广作家具要精巧,比起苏作家具更为宽大。取广、苏二作之长,融百工之巧思,化西洋之风为己用,达到中国古典家具制作的高峰。
京式家具造型上力求庄重宽大、威严、华丽和气派。由于清代家具重黑不尚黄,故京式家具以紫檀为主,次为红木、花梨。而且用料较苏式要实在,基本不用包镶技艺,在一件家具上面只会单独使用一种木材,绝对不会将不同的木材混杂使用。同时为了保证家具外观颜色和纹路一致性和牢固性,基本上都是一木连作出来的,而不会以小料进行拼接而成。哪怕是一些大件的作品一定要进行拼接时,也是要精挑细选出色 泽和纹理一致的小料,让其纹理和颜色保持一致性。
京式家具大量采用镶嵌技法,重蜡工,一般不髹漆,采取传统工艺的磨光和烫蜡。在桌案、椅凳、箱柜上普遍应用明代装饰翘头案的牙板和案足间的挡板的纹饰。装饰纹饰素材多来自于三代铜器和汉代石刻,有夔龙、夔凤、拐子纹、蟠纹、夔纹、兽面纹、雷纹、蝉纹、勾卷纹等。京式家具中的一部分来自南方,自明初至康雍年间,各朝明文规定,允许漕船军夫随船携带货物并准许贩卖,所以今天许多的京式传世家具来自于南方地区。
清代的京式民间家具,以崇文门外鲁班馆最为著名,此馆内聚集了一大批实践经验十分丰富的能工巧匠,是当时堪与清廷造办处相媲美的家具制作中心。清代家具在家具史上的地位长久以来,海内外专家学者及考古文物部门,对清代家具评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称赞者认为清代家具装饰精致,繁缛富丽。清代中期后,由于中外文化的交流,清代家具在装饰上明显受到了外来文化的影响。尽管由于时代、历史的局限,难免会出现一些生搬硬套,但也不乏成功的经典之作。这种拿来主义的魄力和东西文化交流融合的思想对今天具有现实的启示。
对清代家具的评价
批评者认为清代家具体形庞大而臃肿,装饰烦琐,画蛇添足,华而不实,于功能并无多大联系;部分榫卯改用鱼胶,欠稳固;用料过于奢侈,欠考究;格调低下,落于流俗。尤其是贵黑不尚黄的习气,致使清代家具色彩单调,将黄花梨和各式杂木改染深色,实在牵强。
还有人认为清代家具为不同的对象服务,形成了民间和宫廷两个体系,产生了各不相同的艺术风格。民间家具淳朴自然,因材施艺,功能性强,略加装饰,朴素而亲切,生活气息浓郁;宫廷家具则精雕细刻,富丽堂皇,矫饰造作之气过浓。
多数研究者将清初顺治、康熙、雍正年间所制家具归入明式范畴,认为清代家具虽然技艺精绝,但缺乏较高的美学境界。
对待清代家具,我们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分为二地看待。就质量而言,明清两代都有能工巧匠,都有经典之作存世,也都有粗陋之败笔,不能一概而论。清代家具虽然过于重视形式,但对结构与功能也十分重视。清代家具的制作工艺比明代更发达,装饰手法更多样。整体而言,清代家具与宫苑建筑的搭配更协调。
清代家具在继承历代(尤其是明代)传统的基础上锐意创新。木工匠师运用各种手段、方法、材料、技艺,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和风格。整体而言,在装饰性方面清代明显高于明代;就造型的科学性和舒适性方面而言,清代则不及明代。和明代家具一样,清代家具以其鲜明的时代特色,成为中华民族工艺文化中的一朵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