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道德经》第六十四章,接着前面两章的表述,本章是迷乱的第三章。并不是说本章的内容不够连贯,而是与为政五章,以及和本章之后继续讨论的为政的主张之间夹杂了这三章。而这三章的内容,在前一章中我们讨论过,这是一种推论出一种不能成立的理论而产生的自我怀疑,从而对之前提出内容的一番审视,再从前面的内容中寻求坚定。而本章在看似有些不够连贯的内容中再次坚定了对“圣人”和邦国的性质,即“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从而继续讨论现如今我们看来的有限政治伦理学。
简易引译一下本章的内容:
局面稳定时比较容易控制,事情没有明显的迹象时比较容易图谋。事物联系过于脆弱时容易裂开,事物没有形成规模的时候容易散失。要在事情还没有发生之前就早做准备,在祸乱还没有形成之前就妥善处理。
两臂合抱粗的树木,是从细小的萌芽生长起来的;九层高的高台,是一层一层的土堆积起来的;远达千里的行程,是用脚一步一步走出来。
强行直接做宏大的事情就会失败,执着于这样信念去把持一个事物就会失去它。所以上圣人不强为因此就不会失败,不执着于把持一个事物就不会失去。
一般人做事情,常常会在快接近成功的时候遭致失败。如果慎重地对待快要终结的时候,就像对待事情刚开始那样谨慎,就不会失败了。
所以圣人所求的不是一般人所求之物,不珍贵难得的货物;学习的不是一般人所学之事,(所作所为是)补救众人的过错,让万物顺着自然发展而不强加干预。
本章从语意上是连贯的,第一段说,人们要避免一个事情的发生,就要早做预防,在其稍微漏出一点苗头的时候就遏止。第二段说,人们要促使一个事情的发生,要由近到远由小而大,一步一步一点一滴的完成。这也是上一章第二段强调的“为难唯易,为大唯细”。第三段则是强调,人们直接去做宏大的事情就会失败,只从大方向上把握一个事物就会失去,因此更要从小事做起。第四段接着第二段,如果第二段是一个事情的开始和过程,第四段是强调做事应当善始善终,不能在事情快要成功的时候就掉以轻心,用现在的话说不能“半场开香槟”,正因为事情快要成功的时候,反而要更加谨慎地对待,有多少人多少事倒了在了黎明前夕。第五段忽然有一个跳跃,但这也在情理之中,从事情的善始善终联想到为政之事,想到邦国之间的倾轧,想到为政者对百姓的残暴,想到百姓的生存艰难,此处首先想到的是对政府权力的限制。一如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中,面对不断扩张的英国政府的权力,限制和明确政府的权力范围是当时的政治哲学家迫切完成的主题,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和约翰·穆勒的《论自由》都是出自于当时英国政府权力限制,而应时代需求产生的著作。而本书在诸侯相争、贵族权力无限制的放大时,提出政府单位的职责是补救民生的错失和辅助万物顺着自然的状态发展而不强加干预。
一个理念的提出,必须倚托于其诞生的背景。苏格拉底的哲学在伯里克利时代落幕的时候彰显,周天子对封分诸侯逐渐失去控制力的时候各种学派开始彰显。邦国强盛的时候,政府的意识形态便是主流的意识,而当这种意识形态随着邦国的没落而湮灭的时候,其它各种思想便有了求变的土壤。在形式上,属于对湮灭的主流思想的一种回溯;在具体内容上,却发散出不同的主张和需求。春秋战国这一时期,老子寻求一个稳定持续的大环境以让个体大程度地发展主观能动性,孔子则要把尊卑有序内化成人心中的认同,商鞅则以外在的政策制度规训人的行为以求国家实力,庞涓则是以军队暴力维护贵族特权。他们的侧重方式不同,最终追寻的目的也存在差异,每个学说的弊端也同样明显。尽管在那一时期法家取得了明显的功效并延续至今,但在整体环境变化的时候,其它学说也有适应自己的土壤。就像我们现在学习老子的思想,并不是要其成为自身的限制,而是为了让自身的视野更加开阔,以一种更加多样化的角度看待当今身处的环境,以在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能有更多的机会。就像第一段所说“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早做准备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