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性知识、概念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三者在含义、作用和区别。
首先事实性知识的含义是事实性知识又叫事实,是一种重要的知识类型,安德森等人认为是指学习者通晓一门学科或解决其中的问题所必须知道的基本要素。伊根等人认为事实性知识是一种单独出现的、存在于过去和当前多的、不具有预测价值并且只能通过观察过程而获得的内容类型。
从这两个定义中,我们可以发现事实性知识有以下这些特点。
1.事实性:知识的点滴性或孤立性。比如我们在回答“豫”是我国哪个省份的简称的时候,我们会回答是河南省的简称,而不需要知道河南为什么简称“豫”、河南的地理位置、民俗风情、土特产等方面的信息,因而这条属于点滴性的事实性知识。
2.抽象概括水平较低:如学生能陈述“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即证明了他掌握了一条历史方面的事实性知识。
3.基础性:如儿童习得了自家养的宠物狗及邻居家养的宠物狗的一些事实,才有可能形成“狗”的概念。
二、概念性知识是一种较为抽象概括的、有组织的知识性类型。各门学科中的概念、原理、理论都属于这类知识。概念性知识的特点是抽象概括性和组织性。
如儿童第一次见到某只猫,知道这只猫右耳朵,嘴巴旁边长有胡须,有四条腿,会喵喵的叫。这些特征对所有的猫来说是共同具有的,儿童此时的认识就超越了单个猫的特征而有了一定的概括性,也可以说,儿童形成了有关猫的概念性知识。又如,“经常进行体育锻炼的人心率较慢”描述不是我们认识的单个人的情况,但我们能够理解他们心率通常较常人慢的特点。这种知识具有一定的概括性,也属于概念性知识。猫的概念还与宠物、老鼠、动物等概念密切联系,按一定结构组织起来的就属于概念性知识。
程序性知识是关于如何做事的一套程序或步骤。程序性知识与概念性知识有联系也有区别。运用程序性知识可以获得概念性知识,而对概念性知识的理解则是程序性知识运用的前提条件,但程序性知识要回答如何做的问题,而概念性知识则要回答为什么要这么做的问题。
概念性知识与事实性知识的区别在地理和历史学科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如地理老师经常将地理学科知识分为“地”和“理”两方面。这里的“地”主要指具体的地理知识,而“理”则有一定的抽象概念性,因而,他们分别想当与事实性知识和概念性知识。
历史学科的老师也常将历史学科的知识分为具体知识和规律性知识,前者体现历史发展过程的体事件、现象、人物活动等,后者主要指揭示历史现象本质的历史概念、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等。历史学科中的这两类知识也分别相应于事实性知识和概念性知识。
程序性知识不同于概念性知识。概念性知识是一套做事的步骤,强调的重点是如何做;而概念性知识则强调概念之间的关系,重点是在一定的关系中理解某一概念或原理。
在下面的例子中体现得较为突出。一位教师执教求平均数应用题:“五年级一班分成三组投篮球。优秀组 6 人,共投中 42 个;联系组 21 人,共投中 63 个;提高组 3 人,共投中 3 个。全班平均每人投中多少个?”学生利用“总数量/总分数=平均数”这一求平均数的基本数量关系式很快列出算式平均为 3.6 个。
对其他条件有所变换的题目,学生运用这一关系式能得心应手的做。但在如下问题上,全班的正常率只有 28%:某公司要招聘 20 名员工,年龄 40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凭,月平均工资不低于 1000 元。一位受聘者第一个月只领到 800 元工资,他到法院上控告该公司未履行合同。这位员工的官司能打赢吗?
这两道题都是关于求平均数的问题,学生的反应为何不同?第二题题目则要求学生具备有关平均数的概念性知识,即学生要理解一些列原始数据的大小与平均数大小之间的关系。
班上大多数学生正是缺少这种对平均数理解的概念性知识才不能正确回答后一道题,相反,他们对求平均数的程序性知题时,只有当他将新问题识别为某一概念性知识的例证而对其予以理解时,才能运用相关的程序性知识。否则,即使会运用某一程序性知识,但若不能用概念性知识理解问题,程序性知识也不能在具体问题情境中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