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析命题产生的方法,认识分析命题的方法,基于认识论上给出来的东西,作出分析。 一个例子,就是从城邦的正义到灵魂的正义。在这里,城邦的正义作为目的在先给出来对于行动所遵从的规则或方法的规范,是可以基于目的的给出所决定的。就是说,这里是理智的运用,基于目的给出,以及时代背景中的语境,文化的背景,决定下来实现目的的方法。这方法可以表示为关于目的的一个函数。设目的表示为a,那么基于理智可以给出方法表示为
f(a)。
分析的方法在于,a和f(a)之间的关系,“a”的含义在这个关系中使得关系为真是无关紧要的,就是说,可以在这里把“a”的含义置换为任何别的东西,并不影响这个关系为真。这样,目的a和为它所决定的f(a)之间,这个因果决定,就可以从一个实指的理智的运思,通过把“a”看作关于任何东西的谈论,“a”用作一个代词,仅仅指示一个逻辑空位,就得到一个逻辑命题。它是分析的产物,作为分析命题。这样,“a”从理智的实指,到用作关于任何东西的谈论,得到的就是非实在的逻辑命题,它可以看作理性的定义。
这里的要点,在于从理智作为认识论上既已认识的东西,我们在日常已经具有思辨的运用,进到对这日常的经验其存在的日用而不自知的逻辑前提的揭示。注重经验,在于经验作为一个完整的东西,作为某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当中已经蕴含了宇宙。从而它可以作为分析的对象,从中产生出分析命题来。
从城邦的正义可以基于普遍共性的分析,揭示出其中蕴含的思辨逻辑。但是其中也蕴含正义的定义,对于导致正义或理性,以及思辨这些不同的作为分析命题的逻辑,原因何在?是什么区别使得从同一个事实的分析产生出来不同的分析命题来?这些分析命题之间是何种联系?
这里可以把正义的定义看作先验命题,而思辨则是先天命题的逻辑。类比康德的先验逻辑的知性,它就是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承接嵌接感性形式后的结果。逻辑机能不对经验负责,知性概念却蕴含感性形式而可以看作关于经验的某种有所谈论。类似的正义的定义,灵魂的正义,蕴含了灵魂这个对象的谈论。也就把灵魂的三分作为某种对象方面的形式作为题材带入进命题中来了。可以把正义的定义看作思辨构连灵魂的形式的产物,作为先验命题。而思辨逻辑本身只是一个先天逻辑的分析命题。
2物欲和尊重欲望之间的区别。前者是非理性的,带来纵欲,无视整体的认知或者说其认知中没有为客观的东西没有为多留有余地。后者理性,在承接欲望的存在之外,也认识到还有别的诉求的合理性,而要求保有诉求之间边界的厘清。可以理性地牺牲一些别的换取这个,这也是基于审慎的权衡。就是说,始终据有判断的运思,有意识地判断。这种自觉是区分自由和纵欲的那层薄而韧的界线。
3现实在于对结果的包含预期以及任何意外的完全承接。这里,预期是逻辑的工作。意外之中也有有待逻辑的工作群所可以处理的部分。但是现实之于认知最大的特征在于其作为根本上的偶然性和意外,对人提出认识的要求。
4善、理念之母,指出来的是世界作为实践的结果,作为实践领域伦理学的逻辑,实践的基本构造中基于根据或论证而运思作为结果对于预期的符合的形式条件。形式,这里指的是一般的方式 逻辑。
真分为两种。一种真理是实在的,是目的在先对于方法的决定,如苏格拉底正义的城邦。另一种是非实在的。非实在的又分为单纯形式的思辨逻辑,和蕴含世界的普遍判断的逻辑。前者比如善。后者比如灵魂的正义。可以用经验、先验和先天的区分来大体地划分它们。
城邦的正义是个经验问题。随着时代变迁,其内涵会变化。古希腊时代基于整体主义有其正义。近代基于个体主义有天赋人权的立宪的正义。
灵魂的正义是先验命题,类比康德的知性范畴。
思辨逻辑是先天命题,类比康德的作为知性的契机的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作为基于语言方面命题的分析的产物。逻辑机能的先天性在于语言方面的考察所得作为思维的形式的规定:语言和思维是不同的东西,前者作为后者的构造使得前者的形式基于同构关系构造后者的形式,这里存在一种嵌入关系,嵌入关系中语言的形式决定了思想的形式,从而语言的形式在思想的形式的讨论里是先天的。这并不仅仅语言本身的考察而言判断这种形式是先天的。古中国就缺乏判断这种语言形式。或者动物也还没有抽象到命题这种语言形式。按w的语法不对实在负责,但是语法作为语言到意义的桥梁,如同数学里从x到f(x)的那个函数f(),它是意义构造的形式。对于实在而言,语法是先天的。文化对于文化传统下的个体是一种在先的设定。
理念善作为实践领域伦理学的逻辑,揭示的是一方面认识论上的认识真理的方法论:基于根据判断,使得命题为真。另一方面是本体论上运思的同一个方法论。在这里,要认识的本体基于实践领域的着眼,它就是人类的运思和判断本身。这样,认识和本体都是人类实践,它们都作为同一种方法论的产物。或者说它们作为外延所定义的类,以思辨逻辑为这个类下不同的项的共性,从而可以把这个共性称为属于这个类的性质。把这共性又称为类2,那么,它就是一个类(基于外延所定义)的类2(基于内涵所定义)。
5以大见小
大指的是容易认识的,认识论上在先给出来的在先认识到东西。小也是认识论而言就一种前者作为结果其原因的存在而言,它的内容还是未确定给出来的。因此,这里指的是从认识论在先给出来的结果的东西到作为其原因的本体论的认识。
怎么认识?如果原因的东西作为于结果的东西而言偶然的存在,那么它非得在结果的东西之外去考察其来源。而本体论按照条件关系的考察,既不错过任何一个必要条件,也不把任何多余的东西带入条件中来,原因必然蕴含于结果之中,作为所有必要条件的总和。本体就蕴含着两个方面的真理:一方面是作为结果其共性的形式或逻辑而言的分析命题的真理,另一方面指出结果作为这种共性作为形式构造的东西作为逻辑构造物其个别的经验性。
哲学是分析命题的逻辑。科学则是综合命题的逻辑。科学命题揭示的是经验中归于内容方面的规律性,自然规律。哲学命题揭示人类运思的规律,以及理性基于这种自觉而立法为法则。语言是思维法则的来源。即使科学命题,也还是基于命题这种语言形式,不脱于命题的逻辑作为哲学命题的判断。
以大见小,因而就是对于结果的东西对认识论上在先给出来的东西,作为结果作为整体的东西,作出作为其共性方面部分的分析。在城邦的正义这个例子里,作为一个日常的运思经验,以一种给出运思的过程的实例,基于给出目的规定怎么做的谋划,其中怎么做可以表示为一种基于给出目的所决定的东西。用数学来类比,这里目的的东西是x,怎么做的谋划可以表示为函数f(x)。f(x)可以看作归于x的东西,或者说x和f(x)之间可以看作通约化归的东西。从而它们之间可以归于同一个东西,而非不可通约化归的多。从而,基于f(x)其表达式的展开,这个等式中基于偶然所给出来的x,可以发现其内容并不参与对命题的真的决定。而是其存在所揭示出来的一个逻辑位置,作为一个真命题的思想。这就是以大见小的内涵或用法。它指出来的是一种分析的眼光分析的方法,以及所带来的作为分析的结果的一个分析命题。这个是真的,基于的是作为分析命题而总是为真。
而在这个分析里,到处存在文化的规定。比如目的的给出基于文化的决定,方法的设定里也基于文化所给出来的选项。而文化是历史的而非先天的,具有偶然性。城邦的正义其为真,并不取决于文化本身其伦理判断的真理性,而是相对于特定目的而言,无论其目的是否绝对合理,考虑怎么做的谋划的恰当,合乎目的达成的确定性,无论目的本身的好恶。苏格拉底在republic里对于城邦的正义中作为目的的单纯肉身的生存诉求只是作为结论直接给出来,没有谈论其伦理命题意义上的合法性根据。这是一个缺憾。但是考虑到古代的生存环境,这可能是不得已的。或者说,它们还根本想不到近代社会个体主义的形态。这已经不是审视分析命题的哲学家的工作,而是经验的综合问题的思想工作了。
苏格拉底基于分析的眼光,从充满经验的城邦的正义中,基于思辨的原理梳理出来从目的给出在先,它怎么决定怎么做的方法。这个决定作为实例,把其中目的的内容置换为可以作为任何东西的谈论,用代词a来表示它,得到的就是一个类。它作为城邦正义其共性的分析,同时就是一个基于内涵定义的类。得到的就是关于任何目的它对于怎么做的决定的形式命题。这就是灵魂的正义的内容,或者说正义的定义。
而对于灵魂的正义或正义的定义作为分析的产物而为真,进一步审视理念真,或任何实在的真理之为真的原因,这里就可以把那个关于代词a的命题其为真,进一步把城邦的正义中,不但具体的目的和方法抽掉,并且把这一次抽象所留下来的种种使得目的对于方法的决定里,具体的怎么决定的那个装置,具体的思辨逻辑的内容,进一步审视这些逻辑作为推进一种目的对于方法的决定的转门,它们本身得以成立的共性,这就进一步搁置了推理中普遍逻辑的内容,而突出作为任何普遍逻辑的共性,使得推理为真的原因:思辨本身,或者称为辩证法的东西。指出思辨在于突出自身为真的运思形式。譬如一个东西总是与自身相等。这不基于任何条件就为真。这个命题突出来的是这样一个类:自身为真的命题。
辩证法或思辨逻辑和比如后来指出来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之间,以及和弗雷格关于推理基于全部必要条件的谈论,处于一种类和实例之间的联系,或者作为范畴的实体和第一实体的联系。
进而审视何为分析?分析的原理就是从既有的东西,基于思辨逻辑的原则,或者说自身为真的原理或辩证法,去推进到其共性的或更宽泛的类的命题。从一个红苹果,到它是红的无论它是什么的推进作为分析命题,它总是为真。这是经验的分析。如果从这个苹果是红的,推进到语言中命题的普遍形式的分析,就是康德所谈到的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这就是一个逻辑命题,其中没有关于任何关于语言本身之外的经验的谈论。
分析的眼光分析的方法本身就可以看作辩证法的运用的实例,或者说以辩证法或思辨逻辑看作分析的眼光分析的方法作为结果所做出来的东西其本体。
它们之间处于同一个概念其外延和内涵的联系之中,分别作为认识论上给出来的东西和本体论之间的联系,二而一。这里的重合在于把一个逻辑命题把概念表示为含有代词a的表达式,a作为关于任何东西的谈论,使得概念一方面作为基于内涵所定义的,同时作为代词作为关于任何东西地谈论它为任何预留出来一个逻辑位置,从而一个概念可以嵌接任何具体的东西而构成一个真值涵项。这就是基于外延所定义的概念类了。
6对于孩子的爱,在于尊重和有助于其诉求的满足,始终为它留下一席之地并且在关系中作为轴心。这种爱天然与纵欲相悖。
对于自身的关系,爱自己还基于欲望的承接拾阶而上,纵欲是一个阶段。但是在爱孩子里,始终没有为自己的纵欲留有空位。父母的纵欲只能归于自身的无知,自以及随后的痛悔。如果没有悔恨,只能说明父母自身还没有形成独立的基本完整的人格。事物自身的理念的认知,蕴含着自身的自觉和认知为结果。如果没有前者理念的认识,后者实际上不可能。这是逻辑命题。
7伦理命题,就其条件的东西的个人化,其中蕴含私有的条件,使得它在公共使用的意义上,由于判断的条件的私有而不可说。但是,对于一个人就其自身而言,伦理和信仰的存在是合理的,并且基于理性或统一的机能,它是必然的。并且,对于它同样存在求真。苏格拉底的向上向善或求真,适用于伦理命题和信仰问题。
8在某个诉求上过于缺乏而痛苦,会使这诉求作为生存的一个必要条件神话为全部必要条件,而对观念的造就产生错误的影响
9逻辑一层含义,是作为关于世界根本的判断,它作为分析命题。另一层含义是作为分析的方法的思辨逻辑,形式逻辑。在认识论上,前者是后者的产物,作为后者的真理性在知识能力之内的来源。
就知识作为实体或整体的分析而言,思辨作为其形式作为结论其方法论(分析)上的条件。
10欲望和理性。理性指引一种整体审视的眼光的存在。这整体以欲望诸多作为材料的处理,其协调统一。这里诉求一种审慎权衡的统一,而统一多的轴心,其取择所在,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语法和实在的关系,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而语言实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的本质。这里,语法和语言之间并非并列关系,并非前者作为后者多的思辨的统一的产物。这种把语法看作语言思辨的产物的观点是w批评的本质主义,是理性的误用,称为哲学病。
另一种,一作为多之间权衡的统一,作为基于多的思辨的产物。譬如在欲望和当下的诉求的认识之间,就是这么一种关系。在这里多和一之间存在我的to be的机能作为先天诉求,它作为勾连多和一的阶梯。这机能作为原因的诉求本体论的诉求认识的统一的诉求,它归于我的功能。但是这里可以不谈论无限的它。如果引入无限的它所认识的实在的绝对真理,这是有限的我所不可认知的。那样实在的绝对真理有些语言游戏中的语法对于语言的关系: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而又有语言在语法中道出自身(的本质)。但是这样的绝对真理不是人可以谈论的。
认识我当下的需要和欲望多之间,是基于欲望多的存在的承接,通过分析多之间的一种条件关系,而首先诉求满足作为别的欲望得以可能的条件的那个诉求,以后者为当下首要的要求。在古代,就是在物欲和纵欲的享乐,以及欲望的放纵为内容的激情,和认识物欲但是同时能够审视诸多物欲之间的协调统一的要求,就是要求种种物欲都有其得到基本满足的正当性而同时兼顾多,通过一种审慎权衡协调而达成统一,在两者之间的选择。两者之间,区别在于纵欲对于整体存在诉求的盲目,而理性在于突出整体诉求的存在并以之为实践的轴心。这样,就可以看到激情在灵魂三分中的位置,它就是实践中对于理念的服从。激情基于整体的盲目理性的缺位而服从于欲望的统治,为欲望所奴役。或者,激情基于理性的眼光服从于整体审视的带来整体性而言的协调统一的审慎权衡的判断,服从于知识。苏格拉底把后者对于理性的服从称为正义或正当。
在这里审视这个伦理判断的内容。对于诸多诉求之中位于别的诉求的得以可能的条件的诉求优先把它设定为当务之急的诉求,这是基于逻辑认识人自身。在这里,知识首先作为一种形式概念,相对于欲望诸多的实存,无论其欲望实指为何。理性的指引在于揭示这种多和一的关系作为伦理判断的本质。它诉求的始终不是什么无限的绝对真理,而是在经验中生起的存在。理念之母的善,它自身非实在或非实指,而先于实在的东西。它的内涵只是揭示思辨逻辑作为为达成结论的真或其结论作为理念践行其结果的好 的运思中的绝对原理。辩证法和真之间构成一种逻辑配置:这就是弗雷格所说的真不是命题的性质,真作为逻辑,它指的是命题为真总是作为基于根据判断而言的结果。基于根据判断和命题为真之间是逻辑配置的关系,而非经验命题。或者说,可以把前者看做真的定义。
11碎片的质地,何种碎片被产生出来,以及哪些它们被意识的自觉所唤起,带入一个基于外延所定义的类中来。作为union。这是最初的,也是最后的东西。苏格拉底的向上又向下的路最后所落到的实在。
这里有人生性的天生而非后天规训.它决定了一个人的本体所是.
12有限的人类其知识的无限,是有限知识的无限数目的集合,它和无限的它的知识对象那绝对真理其每一项都是无限的它们的集合之间,没有交集。虽然都以无限的名称,但是它们的含义有别。
理念善落到思辨逻辑上,作为前者诸多项的共性而作为类的性质作为分析命题被揭示出来,通过分析的方法。
理念善是关于有限的人类其实践的谈论,作为其运思的伦理学的逻辑。而非作为关于无限的它的谈论。
实在的绝对真理作为无限的东西,其类下每一项都不是有限的人所可知可以谈论的。
13认知在于洞察当下诸多之间的支配关系,而作出预见。洞见当下而预见未来。这里前者是本体论,后者是其结果作为认识论上给出来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