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态度决定人的行为
小时候,我的父亲经常对我说:我不喜欢你的态度。回想现在的孩子,尤其是12-16岁的孩子,出现半成人感,和家长狡辩,让家长一时还理解不了,体会不到,甚至有点哑口无言。工作中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没办法你会说:“看你是什么态度”,甚至国家也如此。
有一年夏天,我乘坐飞机旅行,机舱中有一个女士,她嫌“这座位太不舒服了”,“这饭简直难以下咽”等等,她发着牢骚。对她来说生活应该建立在这样的前提下:她应该得到她想要的一切,她从来就不应该经受任何不便,每个需求都应立即得到满足,每个心愿立即实现。
我也认识一些成年人,他们期望他们的婚姻或工作都应该是完美无缺的,所有的情感都应该得到理解,所有的需要都得到满足,不然的话,他们就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责怪别人。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作为驾驶员或交通参与者我们常常会遇到大堵车,或到加油站加油,积压了大量排队的车辆却只开一边加油枪……大家会怎么想呢?生活不会自动适应我们,我们必须面对生活中的不便,面对生活中的挫折来调整我们自己,我们无法得到我们想要的一切。
幸福并不是一种权利。虽然我们的孩子进了好的中学,不一定能进好的大学。就连世界上较为完善的美国宪法,也只是保证每一个公民“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很多人往往忘记了“追求”这两个字。他们以为幸福本身就是一种权利。可是,宪法并没有定义幸福本身为一种权利,宪法也不保证每一个公民的幸福,宪法只是保证每一个公民“追求”幸福的权利。
生活不会给我们权利,让我们对自己的行为不承担后果;生活不会给我们权利,鱼和熊掌不可得兼;生活不会给我们权利,做愚蠢、轻率的事而不付代价;生活不会给我们权利,保证所有的耕耘必有收获。
同时,我们需要领悟幸福不等于没有批评。现在的教育有一种“个性化”倾向,家长更是“极力维护孩子的自尊心”,任何一点批评和建议都被贴上“打击孩子们的积极性,伤害孩子自尊心”的标签。正如有一种心理咨询方式:“来访者中心主义”一样,不涉及任何批评,其实有些案例就是简单地批评或禁止就能解决,需要个别情况个别对待。
孩子们确实需要赞扬,可他们同时也需要批评。赞扬的话就像是巧克力蛋糕,偶尔吃一次,非常有味儿,但是如果一日三餐都吃巧克力蛋糕,那巧克力蛋糕就不仅失去了魅力,而且倒人胃口。那些一味“理解”孩子,从不真正找出他们的短处,从不对孩子们的行为及表现进行批评与评价的成年人,实际上是在害孩子,是在鼓励孩子不用竭尽全力达到自己的最高水平,是在鼓励孩子满足于平庸。而那些告诉孩子或青少年们“他们已经很完美”的成年人,不仅犯了鼓励平庸的错,也犯了欺骗孩子的错。
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场景,婴儿因公园门口人多而声嘶力竭、震耳欲聋的嚎哭,大家都可以理解,也可以原谅,但如果是一个青少年或成年人这样,大家一定认为他有精神病。如果我们认为自己非常优秀,做任何事情都应一帆风顺,那我们就会大失所望!可悲的是,那些把目光集中在过去的错误的人,会在将来继续犯同样的错误。他们因此错过了各种各样改善现状的机会,容易把自己当作一个受害者。
当代伟大的维也纳精神病学家克多.弗兰克描述他在纳粹集中营被监禁的恐怖经历时,采用了主动控制自己心智的态度。唯一一件他们永远无法剥夺的东西,就是他积极应对现实的能力,他以此在心灵中建立了一个丰富的内心世界,一个不可战胜的精神王国。就是这种精神力量,这种心态,使他得以幸存。生活本身不会来适应我们,我们必须调整自己以适应生活。我们必须预想到生活中会有种种挫折,当挫折来临之时我们必须聚集力量,鼓起勇气,面对它们,当我们拿到一个柠檬,我们必须想办法做出柠檬汁。
我们要寻找和洞察生活的契机,同时必须预期到生活是艰难的,生活不能给我们想要的一切,而且我们要降低对生活会为我们带来什么的期望值;另一方面,我们绝不能成为阴郁的悲观主义者,只看到生活中潜在的不好的一面。正如我们必须降低对生活的期待一样,同时,我们也必须开阔视野,用寻觅生命最潜能的目光来看待生活。
对于那些我们热切渴望找到的以及我们满怀理想敢于追求的,我们最终往往能够如愿以偿找到它们。在萧伯纳的戏剧《圣女贞德》中,圣女贞德敦促法国国王和大主教继续对英格兰的战斗。她说,她听到的“声音”命令他们这样做。“哦,你的那些声音,你的那些声音,”国王绝望地嘲讽着说“你所谓的那些声音为什么不来找我?国王是我,不是你!”
脚踏实地,但仍然胸怀理想;期待生活的艰难和曲折,但仍然保持乐观和开朗;去倾听优美的音律,去寻觅崇高的视野,去探索以求发现,观察并且感受,听取并且领悟,了解并且证实;这就是我们采取的对待生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