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可以根据前面所提到的乔治·莱考夫的描述,来进一步考察传统的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语言学家和这些新派语言学家之间的分歧。
比如说按照主流或者传统的语言观点,每个人的概念结构彼此都是大同小异的,这怎么说呢?也就是说我认为的“父亲”和你认为的“父亲”,这个概念是一样的,父亲就是使得你能够诞生的那个男人,在生物学上和你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基本的概念结构,而且你可以想办法把它定义下来。但是认知语言学的观点就不一样,它认为不同人的概念结构可能是有一些差别的,它是把重点放在了差别上,因为每个人看待世界的视角和切入点都不一样。
比如讲到家具这个概念,有哪些概念是它的下属概念?你如果是生活在中国,你可能会想到床,你在日本生活的话,可能床就不会首先想到,你可能会想到榻榻米。咱们如果穿越到古代去,在秦汉时候的老祖宗他们用的家具里面,十有八九就没有今天的椅子,所以在他们那个时候所想到的家具肯定是不包含椅子的。这也就是说,不同的生活形式就导致了大家对于家具这个概念的构成方式是不一样的。
分歧之二:一个概念的含义是否完全客观
抛开这一点不谈,传统语言学甚至是传统的语言哲学和认知语言学之间,在一个更大的问题上是有分歧的。传统的语言学认为,你在讨论词语的真正意义的时候,你要诉诸于它所在的这个句子的真假,而且你还要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对于语词与其所代表的对象之间关系的研究上去。也就是说,这个词到底代表的是什么东西,以及使用这个词的句子本身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这是他们所关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