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人有个怪癖:读书喜欢读先人的,以为已故的,经过盖棺定论,大都是经得起检验的,不我欺,也不会再背叛了的。至于活着的嘛,总觉得还有的是时间慢慢研究,先自由他人去评说吧。可真相却是,活着的往往最经不起等,稍一迟疑,作者便被嵌进了黑相框,成了众人猛然想起来的,争先恐后地想着要去结识,或者假装很熟悉的对象。网络上一下子冒出无数评论家、批评家,一嘴一嘴地咀嚼着,一字一字地刻薄着。蹭着逝者的热度,分着亡者的羹汤,然后彻底地把其冷落,丢弃。
这个月初,走了一个琼瑶。因为告别的方式有点不一样,一下子刺激了各色人等的味蕾。这些天,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咬嚼她的舌根,鲜红鲜红的,带着血腥味,全忘了自己的吃相,忘了“死者为大”的祖训。
我是差一点要把琼瑶给遗忘了的人。但一经提起,记忆却还是新鲜的。我敬重她,也敬重每一个用文字创造世界的人。我读过许多现当代女性作家的文字,比如:张爱玲、萧红、丁玲、林徽因、杨绛、叶嘉莹、迟子建、残雪、王安忆、李娟等等,家里书柜一翻就是一大摞。可我翻遍所有的藏书,居然没有一本是琼瑶的。细细想起来,我是走过却错过了整整一个琼瑶时代。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我的同龄人几乎都在追琼瑶,我也参加过很多琼瑶作品的读书会,可我一直只做一个听众,没有发言的资格,因为我从来没有完整地阅读过哪怕一本琼瑶小说,看完过一部琼瑶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对琼瑶,我是疏离的,模糊的,片段化的。
在那个青涩的年纪,比起琼瑶我更痴迷三毛,还在读初中的时候我就迷恋《撒哈拉的故事》。我千方百计搞到三毛的书,也几乎读遍了三毛所有的作品。三毛活着的时候,我读她,三毛走了,我还读她。琼瑶剧刚开始热播的时候,我还没成家,宿舍里只有白炽灯。电视剧要到同事家去蹭。没头没尾地看了几集之后,觉出了当年萧红整天呆在鲁迅先生家里蹭温度的那份尴尬。主人家嘴上不好意思明说,但拒绝的情绪大都已经写在了脸上,故而我只好及时而知趣地给热播剧降了温,重新钻到纸堆里去。
等到连三岁小孩都在哼“海可枯,石可烂”的时候,我已经过了爱的哺乳期。我偏执地认为琼瑶世界里的爱情都是皇帝的新装,像我这种人是断不可能遇见的。所以我决绝地从那种纯粹的爱情幻想中断了奶。那之后,琼瑶这个名字似乎从我的情感世界里彻底淡出了,至少是渐行渐远,不再被我记起了。
等到这一次从网上获悉,琼瑶主动作别这个世界的时候,我才猛然间意识到,属于琼瑶的那个时代早已经结束了。我也早就成了过来人。再回首,我有着一种深深的失落和怅惘。琼瑶最热的时候,正值我的恋爱季节。错过了琼瑶,也等于幻灭了自己爱的理想。还没好好爱过,情感剧已经谢了幕。如果人生可以从头,我宁愿蒙住双眼,不去管皇帝身上的新衣是真还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