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明评点曾国藩家书之致沅弟季弟【1241】2024-12-25
致沅弟季弟
同治元年1862六月初二日
沅、季弟左右:
湖南之米昂贵异常,东征局无米解来,安庆又苦于辗碓niandui(舂米用具,用柱子架起一根木杠,杠的一端装一块圆形的石头,用脚连续踏另一端,石头就连续起落,去掉下面石臼中的糙米的皮。简单的碓只是一个石臼,用杵捣米)无多,每日不能舂出三百石,不足以应诸路之求。每月解子药各三万斤,不能再多,望弟量入为出(根据收入多少决定开支),少操几次,以省火药为嘱。
扎营图阅悉。得几场大雨,吟、昆等营必日松矣。处处皆系两层,前层拒城贼,后层防援贼,当可稳固无虞。
少泉代买之洋枪,今日交到一单,待物到即解弟处。洋物机括太岭多不耐久,宜慎用之。
次青之事,弟所进箴规,极是极是。吾过矣!吾过矣!吾因郑魁士享当世大名,去年袁、翁两处及京师台谏尚累疏保郑为名将,以为不妨与李并举,又有郑罪重李情轻,暨王锐意招之等语,以为比前折略轻。逮拜折之后,通首读来,实使次青难堪。今得地指出,余益觉大负次青,愧悔无地。余生平于朋友中,负人甚少,惟负次青实甚。两弟为我设法,有可挽回之处,余不惮改过也。
评点:愧悔大负李元度
咸丰五、六年间,曾氏在江西处于困顿之际,李元度和他的平江勇给了曾氏很大的支持,但曾氏却对李关心不够,荐举不力。守父丧期间,他静思出山几年来的所作所为,深以亏欠李而内疚,主动提出与李结儿女亲家,欲以此作为弥补。咸丰十年,李元度因丢失徽州府(古代行政区划名。它包括安徽的绩溪、歙县、休宁、黟县、祁门和现已划归江西的婺源),遭曾氏参劾,削职归里。第二年,应浙江巡抚王有龄之请,李在湖南组建安越军,东进救援浙江。同治元年二月,曾氏看到补授李元度为浙江按察使的上谕后,当即又上了一道参劾李元度奏折。参折列了李的三条罪状:一、冒禀邀功;二、徽州丢失后,不候讯结,擅自回籍,不候批禀,擅自赴浙;三、赴浙途中,节节逗留,有负浙省期望。请朝廷革去其职,交左宗棠差遣。朝廷完全按照曾氏所说的办理,李元度再次丢了乌纱帽。
这年五月十七日,曾氏又上了一道《密陈参劾陈由立、郑魁士、李元度三将之由片》,将陈、郑、李三人列为一类,即都是背弃原主、见异思迁的人。他以春秋时期季文子不纳莒仆ju仆(山东莒国太子仆杀了他的国君来投奔鲁国,鲁宣公接受并要封赏太子仆,鲁国正卿季文子认为太子仆不正道故而设法拒绝了太子仆)、石祁子不保猛获(石祁子,春秋时期卫国政治人物。猛获奔卫,石祁子曰:天下之恶一也。恶于宋而保于我,保之何补?得一夫而失一国,与恶而弃好,非谋也。卫人归之)为例,认为“叛于本国”的人,“断难忠于他邦”。
老九看到这道密片后,立即致函乃兄,表示不同意将李与陈、郑并列的提法。曾氏接信后,也立即意识到此片不妥。
曾氏素来谨慎老到,将李与陈、郑相提并论,并以密折的形式奏告朝廷,应该是经过慎重考虑的。为何老九一封信,他便连连说“极是极是,吾过矣!吾过矣”的话呢?这不令人费解吗?
原来,此中有着曾氏难以对人言的隐衷。
直白地说,曾氏这道密折与三个月前的再参李元度的奏折,都是不对的。其原因为:
一、二月份的参折列举的三条罪状,前两条都发生在赴浙之前。既已遭革职处分,就不必再旧事重提了。
二、罪状第三条“赴浙途中节节逗留”,算不上确实的罪证,属于影响模糊之辞,不好据此定罪。
三、尤其是将陈、郑、李三人视为“叛于本国”“断难忠于他邦”的人,是根本错误的。陈由立离开鲍超投靠河南巡抚,郑魁士离开福济而去江南大营,李元度以湘军将领投奔浙江巡抚,这些统统只能说改换门庭,然而他们都还是在朝廷指挥之下与敌军作战,怎么能以“本国”“他邦”来比拟呢?实属不伦不类。
四、至于李,又与陈、郑不同,他已遭革职,便不再属于湘军系统了,重修招募军队去浙江,连改换门庭都不能算。难得说,李元度因为是湘人,就只能在湘人手下做事吗?
要参劾的话,早在先年十一月杭州失守时,便应参劾李误了救浙大事,但那时不见曾氏的动静,直到李被补授浙江按察使时,才来此一下。曾氏是在一种什么心态的驱使下做出此事呢?显然,他心底深处的怨恨是因为李元度背叛了他,如同陈背叛鲍超、郑背叛福济一样。曾自认为他是李的主子,李的一切行径都应该报请他的同意才行。李组建安越军去浙后,他曾在给别人的信里说,李此举是以中行待老友,以智伯待怨仇,乃恩将仇报。据王闿运的《湘军志》说,湘军将领,朝廷的命令调不动,曾氏的一封信函,却可以令他们千里驱驰。看来,曾氏不仅对李是这种态度,他对他的所有部属都是这种态度。“恩将仇报”的李元度,不仅没有受责,反而还升了官,曾氏胸中的这口怨气如何能消?于是便有了一而再的参劾。
曾氏平时最喜谈忠诚,谈宽恕,但在处理李这件事上,恰恰暴露了他的私心和狭窄。曾氏以圣贤为榜样,后世也有许多人将他看做圣贤,他其实并不是圣贤,此事可作为一个例证。
曾氏自以为别人看不透他的背后用心,不料他的胞弟一眼就看出来了。他猛然醒悟:这套障眼法一定蒙蔽不了世人,遂干脆认错。曾氏后来一直对这件事悔恨着。
六年后,他郑重地在此折片的尾部写下这样一段“后记”:“此片不应说及李元度,尤不应以李与郑并论。李为余患难之交,虽治军无效,而不失为贤者。此吾之大错。后人见者不可抄,尤不可刻,无重吾过。”
晚年,他反复叮嘱家人,要将他咸丰年间所许诺的“与李家结姻”付诸实现,并一再忏悔自己有负于李。过了几年,李受贵州巡抚张亮基之邀,赴黔办军事,不久官复原职,后又升为贵州布政使,最后死于任上(1821年-1887年,享年六十六岁)。
李元度自然对曾氏心存恨意,但由于曾氏的诚心忏悔和本人晚年的官运顺遂,最后还是原谅了曾氏。在曾氏去世后,他写了十二首悼念诗,对曾氏予以高度评价,对彼此之间的嫌隙予以冰释。兹录第九首于次,供大家吟赏:“记入元戎幕,吴西又皖东。追随忧患日,生死笑谈中。末路时多故,前期我负公。雷霆与雨露,一例是春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