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习之101301
【原文】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白话】有子说:“说话讲求信用但要近乎道义,所说的才可以去践守;对人恭敬且能近乎礼仪,才能够远离耻辱;姻亲(虽然是因婚姻关系而成)却不失其为亲属,此亦可以当做宗亲来对待。”
有子就是有若,凡是被称谓“子”的都是孔子最优秀的学生。有子虽不列“四科十哲”,却紧随其后,列孔庙配享十二哲第十位。在《学而篇》十六章之中,这已是第三次记录有子的话了,可见其在孔门儒学中的重要地位。
【思考之一】为什么“信近於义,言可复”呢?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信”就是约信,也就是跟别人的约定、对人的承诺和誓言;“义”是指适宜的、合理的、应当的事情;“复”是指实践约定时所说的话。意思就是,跟人约定的事,如果是适宜的,则约定时所说的话就必然是可以兑现的。
这怎么感觉和孔子一贯主张的“言而有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自古皆有死,人无信不立”相矛盾呢?
古人讲,与友人交,一定要言而有信。“季札挂剑”的故事,历来被誉为诚信的典范。春秋时期的吴公子季札,有一次出使时去拜会徐君。徐君一见到季札,就被他腰间佩剑所吸引,却又不好直说,只是不住地朝它观望。季札看在眼里,内心暗下许诺:等我出使完各国之后,一定将这把佩剑送给徐君。怎料季札出使返回时徐君已经过世。季札解下配剑挂在徐君墓旁的树上。季札的随从疑惑地问:徐君已经过世了,您将剑悬在这里,还有必要吗?而季札却说:虽然他已经走了,但我的内心对他曾经有过承诺。怎么能够因为他的过世而背弃为人应有的信义呢?君子讲求诚信与道义,就像季札,他没有因为徐君的过世,而违背做人应有的诚信。
那怎么又讲“信近於义,言可复也”?
戴溪解释说:“有子之意以为信当出于义,恭当出于礼。若信不出于义,则世之小人得不义之言以求一切之信;恭不出于礼,则胁肩谄笑以足恭为礼矣。”朱子注曰:“言约信而合其宜,则言必可践矣;致恭而中其节,则能远耻辱矣;此言人之言行交际,皆当谨之于始而虑其所终,不然,则因仍苟且之间,将有不胜其自失之悔者矣。”陈祥道曰:“言必信,则远义;行太巽,则远礼。君子无远义之信,然后言可复;无远礼之恭,然后远耻辱。晋文公伐原退舍,则言可复;尾生之信,非可复也。孔子敬所不敬,则远耻辱;陈质之恭,非远耻辱也。”晋文公退避三舍,是言而可复;尾生抱柱而死,是言不可复。
孟子也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真正的君子,不一定就必须是言必信,行必果,而是要根据是否合于道义而行。就连孔子在回答子贡关于“士”的问题时,也说“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说话一定要守信,做事一定要有结果,这是浅薄固执的小人啊!或许也可以算是再次一等的士吧。也就是说,言必信,行必果,这种人是不足取的次之又次的士,只比“斗筲之人”稍稍强那么一丁点儿。
《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家语》也都记载了孔子“要盟也,神不听”的事。孔子路过蒲地(今河南长垣)的时候,正好遇上公叔氏据蒲反叛卫国,蒲人扣留了孔子。弟子中有个叫公良孺的,自己带了五辆车子跟随孔子周游各地。他这个人身材高大,有才德,且有勇力。公良孺跟蒲人打得很激烈,蒲人害怕了,对孔子说:“如果你不到卫国去,我就放你们走。”孔子与他们订立了盟约,这才放孔子他们从东门出去。孔子于是回到了卫国。子贡曰:“盟可负邪?”孔子曰:“要盟也,神不听。”子贡说:“盟约也可以违背吗?”孔子说:“在要挟下订立的盟约,神是不会认可的。”
一个人能做到“言而有信”,是为别人所称道赞扬的,一定说你是个守信用靠得住的人。生活当中我们人人也都想享有这样的美誉,不想留下不好的信誉记录,除非那些存心骗人的人。为什么我们大部分人都想守信用,有时候却不一定能做得到呢?
比如说别人找你帮忙,你想当然就满口答应了,人家对你也满怀希望。可后来你发现这个事违反规定,或者因为其它原因根本不能办,最后你只能跟人家说对不起,让人家失望。
再比如说,你托别人办事,别人就开始为你操心劳动,没过几天,你发现其实你不需要这样,或者说你中间又改变主意了,或者你又另托别人了,结果前边那个人来跟你说我办得差不多了,于是你进退两难,你只能说对不起,让人家白忙半天,人家心里也不会高兴。
再比如说你要开展一项工作,本应该找所有相关的人员来商量,集体决定,但是你只跟少数几个人商量就决定了,把其他应该知道或应该参与决策的人忘了。结果最后发现因为大家没有共识,事情还是行不通,于是只好放弃你前面的决定。
为什么做不到“言可复也”,关键在哪里呢?其关键在于是否“信近于义”,也就是所约定的这件事情是否合于义。钱穆先生说:“本章言与人交际,当慎始,而后可以善终。亦见道有先后高下之别。”所以君子做事都是以道义为先,用智慧观察之后,再决定是做还是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