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读书其实也该趁早。中国古代固然有“少不看水浒”的训诫,但那主要是指价值观而言,从纯技术角度看,还是要趁着岁数小的时候多读一些不同类型的书,海纳百川,才能开阔眼界。如果小时候读书类型太少,阅读习惯就会被固化,反过来又会限制阅读面的扩展。
我就吃了这方面的亏。小时候读的主要是中国古典文学,像《四大名著》、《儒林外史》、《聊斋志异》之类的,外国名著读的很少,所以等长大以后再去补课,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来了:浸淫在古汉语语式里太久,读不了外国语法以及一切带着翻译腔的中国文字,总是跳戏,加上外国人名字太长,读着读着就忘了这孙子是干嘛的,所以很难代入人物。再大一些,到现在这个岁数,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已定型甚至僵化,一些名著就更读不下去。比如《麦田里的守望者》,当年上初中时被老师列为禁书,但我宁可不上课也要偷着读,读一半时因故放下,这一放就是二十多年,去年终于下决心重读,原指望重温旧梦,但挣扎着读完后脑子里只有一句话:
“我TM读了个啥?这个叫霍尔顿的小瘪三又干了个啥?”
书还是那本书,读书的人早已面目全非。
读《月亮与六便士》,其实也有这种担心。看各种的推荐文字,你很容易把这部书当成是心灵鸡汤(还是加了味精那种)之类的东西,而翻译腔+心灵鸡汤对于我而言是致命的伤害,其程度不亚于狗吃巧克力。但事实证明,毛姆毕竟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也的确该活91岁。
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一个英国的证券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在他四十岁的时候突然想去画画了,于是抛妻弃子来到巴黎,在巴黎期间一心一意画着没人赏识的烂画,抽空勾搭了非常赏识他又救过他的命的朋友的妻子,随后抛弃导致朋友的妻子自杀身亡,接下来他跑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在那里继续画画,最终得了麻风病死掉。在他死后,他的画作才被公认为天才之作,一时间被竞相收藏。
根据一般评论家的解读,小说名字里的月亮,象征着理想,而六便士则代表着现实。如果光看现实,那这个斯特里克兰无疑就是个渣男大猪蹄子,甚至是个罪犯,但由于加上了死后变成天才画家这个人设,他的一切匪夷所思甚至变态的行为就有了可供解释的动机。这里其实是个比较危险的陷阱。叙事者如果站在六便士一边去鞭挞月亮,那这本书就变成了传销手册,通篇都是世俗的味道,可要是站在月亮上嘲笑六便士,将被抛弃的妻子、被伤害的朋友视为空气,又未免沦落为于丹之流。好在毛姆毕竟是大师,他自始至终都小心翼翼的在两者之间游走,像是一个摄像机,客观的记录着画家的一生,甚至不会有什么暗喻的镜头语言,冷静到让人觉得残酷,也许毛姆也不知道该站哪边吧。固然,他描写了被斯特里克兰抛弃的妻子的市侩、媚俗、表里不一,描写了被斯特里克兰绿了的朋友的猥琐可笑,但那也不意味着他(她)就活该被抛弃或者伤害。反过来,他也并不因为这些行径而将斯特里克兰的艺术贬低到无以复加,这点倒可以供目前网络上那些道德家们参考一下。前几天某钢琴家出事后,在这些道德家的键盘下,连钢琴家的演奏艺术也随之一文不值了,真不知这是怎样的底层逻辑。
也许这时候读这部小说,于我才是最适宜的年龄吧。毕竟我和小说里的斯特里克兰一样,都到了四十岁的年纪,也属于像毛姆所写的那类人:
我认为,良心,是心灵的守门人,社会要向前发展,就必然制定一套规矩礼仪。它是我们心中的警察,它就在那儿,监视着我们,不能违反,它是自我心中的间谍。人们想让别人认可自己的欲望如此强烈,害怕别人指责自己的恐惧如此强烈,结果适得其反,引狼入室;而它就在那里监视,高度警惕,保卫着主人的利益,一旦这个人有了半点儿脱离集体的想法,马上就会受到它的斥责。它逼迫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它把每个人,牢牢系于整体之上。而人,总会说服自己,相信某种集体利益大于个人,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隶。他将自己放在荣誉的宝座上。正如弄臣奉迎皇帝按在他肩头的御仗一样,最后,他为自己有着敏锐的良心而倍感骄傲。
我当然也是这批弄臣里的一员,每天按部就班地遵循着皇帝赐予我的仪范。这其实并不可怕,也不丢人,更不是错误的,正像毛姆所说的那样,这个社会之所以稳定和发展,就是因为这样的人占大多数。我只是在想,即使有一天,我突然想像斯特里克兰那样,不顾道德,不顾责任,不顾世俗,抛开一切去追求我内心的欲望时,我能去追求个啥?想来想去,一片空白。斯特里克兰好歹有个画画能追求,而我,能追个锤子?!
葛优早就教导过我们,有贼心不可怕,有贼胆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贼心和贼胆都有了,贼没了。
也许,这贼就从来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