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燃烧的斗魂
——经营需要强烈的斗志,其程度不亚于任何格斗竞技。”
对外之力
如果说前面的第七条“经营取决于坚强的意志”是人内在蕴藏的力量,那么第八条“燃烧的斗魂”就是向外迸发的力量。
老师告诉我们,经营者必须拥有不亚于格斗选手的、足以破坏一切的强烈斗魂。这种说法乍听起来给人安东尼奥猪木般的印象。
老师甚至断言:“那些标榜自己‘不会跟人争吵的人’最好不要当经营者。”听了这句话,想想自己的性格,我感到为难起来。
然而,随着学习的深入,我才明白老师所说的“斗魂”并不是指好勇斗狠。
“斗魂”有着各种表现:“时刻争夺胜利的气势”“被当面暴打也绝不退缩的精神”“威慑”“锐利的目光”等。
总而言之,斗魂并非指诉诸武力,而是指精神上的强大。
有的人虽然力气弱小,却气势逼人,从不屈服。有的人虽然不善于打架,但不管遭到怎样的击打也从不倒下。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老师在公司规模还小时曾被一个大企业的数名干部当面威胁、逼迫放弃业务。当时他孤身一人,心里虽然害怕,却仍然挺直腰杆,据理力争。
原来,经营者的“斗魂”指的是这种精神。
适者生存,而非弱肉强食
常言道“弱肉强食”是大自然的规律,但这句话只反映了事实的一个侧面。
想必大家曾在电视上看过狮子捕食斑马的场景,这个场景往往给人留下强烈的“弱肉强食”的印象。但是,狮子在肚子不饿时,即使斑马近在咫尺也不会发起进攻。
例如,A植物为了生存拼命向上伸展枝叶,目的只是为了吸收更多阳光,同时它还拼命将根扎向大地深处,只是为了吸取更多水分、营养。
旁边的B植物只是因为长得稍慢了一些,便吸收不到阳光和水分,生长得越来越缓慢,最后因得不到阳光和养分而枯萎。
生机蓬勃的A植物可曾刻意攻击过B植物,使它枯萎?绝对没有。A植物只是尽力求存,它从未在意过身旁的B植物。
这不是弱肉强食,而是适者生存。整个自然界都在殊死拼搏。注意,这里说的不是“战斗”,而是“拼搏”。
经营企业的道理也全然相同。不要企图击溃竞争对手,而要竭尽全力,努力改善品质、技术、交货期、价格和服务,超越对手,赢得更多顾客的喜爱。
这样做的结果自然是产品受到顾客的青睐,企业也因此存活下来,这才符合大自然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