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宋元明清的穴居
(一)
1、宋朝以后,居于横穴者渐多起来,多为贫民,隐士(21),甚至还有后业显赫的吕蒙正(22),横穴形制当已类似后世窑洞。其利用横穴的规模从下述记载可见一斑:“庆历末,富文忠公(富弼)镇青州,……北方大水,流民 入京东。公劝所抚八州……各因坊村择寺庙及公私空舍,又因山崖为窟室,以处流离……八州之间威海者,无虑五十余万人。”抛去虚数及居房舍者,凿窑而居者以一、二十万计当不为过,数量颇为可观23。元杂剧中,已经有了以窑洞为背景的戏曲24;金元时期利用窑洞已是北方贫民的普通居住形式之一,并引起封建官吏及文人的注意和利用。
2、 明代以后,史籍中有关穴居的资料多了起来。如《赵
城县志》(清道光七年刻本)卷三十五中载有明洪武年间任河南布政使的徐贯“霍山纪游诗”,曰:“霍山古中镇,势尊出群麓。山深异风景,春尽树未绿。居人苦多寒,凿土为住屋。屋顶土原厚,亦种麻与菽。乃知此方民,犹有上古俗。……”徐贯不仅记载了形胜,而且看到了当代人民的生活,从诗中凿土为屋,屋顶种植的情景看,当不是一日开始,可证前说。又如明嘉靖进士吴国伦“成皋怀古”诗二首,也反映了偏僻山区居民的穴居生活。其一曰:“广武山前多战尘,经过千载一伤神。哪知鹿死鸿分后,犹有岩耕穴处人。蹬道悬从云外曲,林花暂向雨中新,古来厄塞夸三晋,徒使英雄感概频”。其二曰:“并辔荒郊览物华,春风何处是桑麻。孤城北枕崤关险,断壁中悬汜水斜。野戍重开新战垒,穴居曾是古田家。”《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刻本)卷六载:“永和(县),旧志曰:‘地多高岗,民皆穴处’”。在卷六序中纂修者周斯盛云:“(该卷)稽诸郡县旧志及采父老之见闻者(乃成)。”可见周斯盛并未新眼目睹,只是转录他书,故详情不载。旧志刻本年代则不得而知。
由此可见,此时穴居虽然普及在偏僻的黄土山区,并未引起封建文人的多少重视。明版《山西通志》载:“永和(县)旧志曰:‘地多高岗,民皆穴处。’”27可见窑洞早已普及在我国黄土地区了。
万历八年间,山西巡抚高文荐禁革五台山地区砍伐森林,其题本中有句云:“……弊端尚未尽绝。盖在北楼一带,则大同、浑、应居民窑盘踞,以砍伐为本业……。”这里所谓,不止居穴,还包括烧制木炭的窑穴,但反映了窑穴早已颇具规模。综合前述,有人说明清是窑穴又盛时期,根据上述理由,我的看法是:宋元当为空洞再盛时期,此时横穴已演变为平面呈长方形的拱顶窑洞,形制基本定型。
1、从以后记载来看,此时亦对横形人工居穴已固定有
“窑洞”之称了。如《山西通志》(万历修崇祯二年刻本)卷六云:“永和民皆穿土为窑曲折而入,如层楼复室。每一过一村,自远视之,短垣疏牖,高下数层……。”《穆志》卷六按语曰:“山中州县大抵相同。”49此时,偏僻地区居民已普遍采用窑洞这种居住形式。《祝志》中又载:“辽阳地少平沃,商贾不通。民多穴居……,搢绅之家亦用之。”50可见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