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绩效的衡量
公共部门组织绩效的衡量和确定主要通过预算来实现。在西方“政府再造”运动中,确定政府组织整体目标的主要方式就是财政预算。因此,公共部门组织绩效衡量又可以称为绩效预算( Performance budgeting )。绩效预算或者说业绩预算反映了公共部门在现代社会中对资源使用情况、公共服务支出等方面的负责任意识,也是衡量组织绩效的重要手段之一。如荷兰政府就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实施了绩效预算的方法,并以此来衡量各个部门组织绩效的具体情况。1993年,荷兰财政部公布了各个公共部门预算的情况和可解释的百分比。如司法部门1991年支出3900.9百万元荷兰盾,可解释的百分比为84%,而到1993年司法部门支出降低到3337.6百万元荷兰盾,可解释的百分比为74%。其他部门也是如此。通过财政运算控制来规定、衡量组织绩效,对改善公共部门支出情况、提高服务效率具有指导性作用。各个国家改革的实践都表明了预算管理作为绩效预算的具体操作方法是行之有效的。
当然,财政预算只是组织绩效衡量的方法之一,单纯依赖财政预算还不是绩效预算的全部,仅仅是成本控制在公共部门的初步实施。服务性企业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一个问题,即“服务业企业不可能像制造业企业那样有大量的单个经营成本”。这也就意味着同样作为服务部门的诸多公共部门不可能完全参照制造业等企业的绩效衡量方式,成本控制在服务性部门面临极大的问题,需要向全面绩效衡量转变。
从整体来看,组织绩效包含政府财政支出的使用情况、公共服务的质量、公众的满意感、资源的有效使用等。财政预算方法对组织资源使用进行了量的规定,主要是财政支出使用的规定。而组织绩效不仅仅是资金问题,还涉及整个公共部门服务的高效、服务的质量等问题。这样,就需要从整体上规定衡量组织绩效的一种方法。美国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严格意义上看就是对如何衡量组织绩效的一种规定。《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提出了制定“绩效计划”的重要性,并把绩效计划视为各个部门组织绩效衡量的基础。包括建立绩效目标以界定计划活动实现的绩效水平、用客观、量化的、可衡量的形式表述目标、简要描述实现计划目标所要求的运作过程、技能和技术、人力、财力、信息其他资源、建立绩效指标,以此衡量或评价每一个计划活动的相关的产出、服务水平和结果、为比较实际的计划结果和已确定的绩效目标提供基础以及描述用以证明和确认可衡量的价值手段等绩效计划制定。从财政预算到绩效计划制定,反映的是企业管理从成本会计计算法向绩效控制转变的理念在公共部门中得以成功实现,综合反映了公共部门对组织绩效衡量和测定的重要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