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在简村闲逛,看到了一篇榜文。高考前夕,主角的爸妈在去拉砖的路上翻了车。主角要支撑起这个家,不顾老师同学的一再挽留,在高考的前一个月,执意地退了学。看完我想起我们村的谜之人物“春华”。春华比我大两岁,小学初中我们都是同学。高二时她父亲锯树出了意外,她去了中山一家电子厂打工。去了两三年不知是不是有高人指点,她从中山直接来省城大学读书了。
她读的是本科段的自考班。河南自考一年两次,武汉可以考四次。她每年去武汉加考两次,也就三年不到取得了自考毕业证书,半年后又获得了学士学位证书。后来,她又考上了文化与传播学院的硕士研究生。
她自考考的是新闻学专业。她改变自己命运了吗?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家全职带娃,他老公是一家公司的副总经理,给她在公司挂个普通员工的虚职,也就是说她不用上班,他老公把自己的工资分给她一部分,打进她的工资账户。
但我写《芦黄苇白》不能这样写。新闻学我不熟,春华的生活我也不熟,我写不了我认知以外的人物故事。我只能从时光的隙底,窥见她谜之人生的一些蛛丝马迹。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春华的妈妈扛着锄,从地里回来,或者去地里。迎面遇上村人,她不想打招呼就可以不打招呼,不想眼神交流就可以不交流,安之若素地走过,神情自在从容,像世间独她一人,漫步徐行。
如果我像春华的妈妈这样,对村人爱搭不理,我的妈妈肯定把我骂个半死,数落我数落到我改为止。所以春华妈妈的行为让年少的我极为震惊,原来她可以谁都不理啊,原来真的“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啊。有这样的妈妈才有这样的春华吧。
春华也是懒得理人的。那是多年以前,暑风犹袭燕,秋意已通蝉。我在我们学校的文传院门口一抬眼就看见了几年没见的春华。那时她刚来我们学校读自考,“他乡遇故人”,人生四喜之一,她竟然很少来找我玩儿,来找我的次数,寥寥可数……
一直到多年以后,有了娃,她才与我以娃会友,重又浮出水面。扯远了,我只是想到了她,她与我笔下的《芦黄苇白》里的主角已经是两个山头的神仙,八竿子打不着八不挨九不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