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做好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作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在信息备案管理、核查清理收缴、事由审批把关等重点环节上下功夫,严防领导干部违规持有出国(境)证件、违规出国(境)问题的发生,筑牢从严监督管理干部防线。
强化信息备案,做实集中管理。建立组织部门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动态联系机制。严格落实干部登记备案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台账,按照“应备尽备、一个不漏”原则,对县管干部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同时,定期维护更新因私出国登记备案人员信息,随时跟踪、了解和掌握出国(境)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外出情况。
强化核查清理,做实证件收缴。按照“应查尽查、应收尽收”原则,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比对,开展专项清理排查工作。严格执行出国(境)证件专人负责制,干部证件保管工作由专人负责,并设立专用密码柜对证件进行保管。干部本人日常不能持有证照,在提拔后第一时间对干部持有的出国(境)证照进行收缴,集中上交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做到应缴尽缴。
强化审批程序,做实联动把关。严格履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职责,按照“凡用必审”原则,严格审批程序,实行专人负责办理。对因私出国(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政治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明确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权责,领导干部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写明出国(境)事由、地区、时限等情况,由单位“一把手”进行初步审查,组织部门、主管领导分级把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