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今天开始我们来讨论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这本书是他的早期著作,很可能写于执掌吕克昂学园的头几年,因此在这本书中既能看到柏拉图的明确影响,又能看到反对柏拉图的鲜明意图。关于这一点到本篇的结尾处再来讨论。我想先给大家打个预防针,这一篇与上一篇一样,都会比较的晦涩,我尽可能把它讲的浅显易懂些。
事物的实体与属性
让我们先直奔主题,什么是范畴?根据一些学者的考证,在古希腊文中范畴(Kategori)的动词形态(Kategorein)是“指控”的意思,进一步的,还有“公开指控”的意思。想象一下雅典的法庭,苏格拉底站在正中央,陪审员们围成一圈,挨个儿地指控苏格拉底,这个人说苏格拉底夸夸其谈、收费授徒所以是个智者,那个人说苏格拉底教出了阿尔西比亚德这样的坏学生,还有人指控苏格拉底不敬神。你有没有发现,所谓公开指控,其实就是从不同角度去揭示一个人的性格特征、言行举止。后来,语义发生了变迁,指控的意味淡了,描述的味道浓了,于是范畴的最一般含义就成了对事物进行“多元描述”。
鉴于大家对苏格拉底的生平不太熟悉,所以某位老师的哲学课堂上,每当讲授到《范畴篇》时,他都会请同学们一起来“指控”姚明而不是苏格拉底,然后依次将每个同学的描述写在黑板上,比方说:
1.姚明是上海人;
2.姚明身高2米26;
3.姚明的口才很好;
4.姚明的妻子是叶莉;
5.姚明在休斯顿火箭队打过球;
6.姚明在2011年退役;
7.姚明打了9年的NBA;
8.姚明现在是CBA公司董事长;
9.姚明在演讲;
10.姚明被选为NBA的状元。
当我们对姚明进行如此这般的多元描述时,我们也就更加立体和全面地了解了姚明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