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房中的异类——弃管房

根据产权分类,我们常把北京公房分为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而有一个特殊的分类,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它就是今天的主角——弃管房。

什么是弃管房

简单来说,弃管房就是没有单位接收的公房。我们都知道,目前公房重启房改政策,可不可以房改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产权单位要有售房计划。而弃管房因为没有产权单位接收,也就意味着不可以进行房改。而大部分的弃管房也没有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并且没有单位收取租金,可能仅仅居委会有个相关的登记,弃管房也是属于公房历史遗留问题中,相对比较疑难的。

为什么会有弃管房

弃管房最初也是拆迁分配或者单位的住房,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原产权单位没有了,而又没有移交到新的单位进行管理,或者没有单位愿意接收,一直遗留到了现在,成为了公房中的一个异类——弃管房,弃管房大多数也仅仅是居委会或者街道进行代管。

这类房屋在丰台区的韩庄子二里比较常见,这里有一些房屋最开始归属大桥指挥部,后来大桥指挥部这个单位没有了,就托管到了丰台房屋管理中心,接着又托管到了丰台商业管理处,然后又托管到了城建三公司,后来城建三公司又不管了,最后几经辗转当地居委会暂时代管。而这个小区的承租人,房子来源也非常复杂,手里大多数没有承租证也没有协议,处于三不管的尴尬境地,而目前的政策对于这种房屋又没有一个确定的处理意见,所以弃管房的承租人们只能陷入遥遥无期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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