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亢[1]龙有悔[2],盈不可久也。
(《周易·乾·象》)
亢龙有悔,与时偕极。“亢”之为言也,知进不知退,知存不知亡,知得不知丧。其惟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惟圣人乎!
(《周易·乾·文言》)
【注释】
[1]亢:亢盛过及。
[2]悔:灾悔,灾咎。
【解读】
《易·乾》上九,以“亢龙”比喻阳亢之极。孔颖达疏云:“亢阳之至,大而极盛。”
阳亢过极,必有灾咎,故曰“有悔”。如《文言》所说:“知进不知退,知存不知亡,知得不知丧。”所以虽盈而不可久。
《素问·六微旨大论》认为,亢极为害的原因在于失去对上的制约,所谓“亢则害,承乃制”。
然而,《素问》所说的亢害承制,并不局限于“阳亢”,而实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生态制约或生态平衡问题,故曰“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
张介宾《类经·运气类》指出:“所以亢而过甚,则害乎所胜,而承其下者必从而制之。此天地自然之妙,真有莫之使然而不得不然者……《易》之乾象曰:亢之为言也,知进不知退,知存不知亡,知得不知丧,即此亢承之义。”于此足见,古医家将《易经》“亢”害之理运用于医学,甚至扩展到生态学的范畴,其发挥淋漓尽致。
【参阅】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三:“塞外有雪莲,生崇山积雪中,状如今之洋菊,名以莲耳。其生必双,雄者差大,雌者小……此花生极寒之地,而性极热。盖二气有偏胜,无偏绝。积阴外凝,则纯阳内结。坎卦以一阳陷二阴之中,剥复二卦,以一阳居五阴之上下,是其爻象也。然浸酒为补剂,多血热妄行,或用合媚药,其祸尤烈。盖天地之阴阳均调,万物乃生;人身之阴阳均调,百脉乃和。故《素问》曰‘亢则害,承乃制’。自丹溪立阳常有余、阴常不足之说,医家失其本旨,往往以苦寒伐生气。张介宾辈矫枉过直,遂偏于补阳。而参芪桂附,流弊亦至于杀人。是未知易道扶阳,而乾之上九,亦戒以亢龙有悔也。嗜欲日盛,羸弱者多,温补之剂易见小效,坚信者遂众。故余谓偏伐阳者,韩非刑名之学,偏补阳者,商鞅富强之术。初用皆有功,积重不返。其损伤根,本则一也。雪莲之功不补患,亦此理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