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原文】
子夏曰①:“贤贤易色②;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③;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注释】
①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孔子的高足,以文学著称。比孔子小四十四岁,生于公元前507年。孔子死后,他在魏国宣传孔子的思想主张。
②贤贤:第一个“贤”字作动词用,尊重的意思。贤贤即尊重贤者。易:有两种解释,一是改变的意思;二是轻视的意思,即尊重贤者而看轻女色。
③致其身:致,意为“奉献”、“尽力”。这里是要尽忠的意思。
【翻译】
子夏说:“一个人能够尊重贤者而看轻女色;侍奉父母,能够竭尽全力;服侍君主,能够献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恪守信用“这样的人,即使他自己说没有学过什么,我也一定要说他已经学习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