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东汉的黄昌曾经担任过宛令,他为政严苛拔刀,喜欢破案让坏人收到惩罚。
当时有人偷盗了他的车盖。黄昌最初的时候没有说什么,后来秘密派遣心腹调查,结果在贼曹的家里发现了被偷走的车盖。黄昌直接将这个贼曹抄家,直接杀人立威。
当地的豪强都被吓得不轻,都认为黄昌像神一样洞悉了全局。故事出自后汉书本传,旧集没有收录。
按:贼曹主要就是负责这些案件,但是他却知法犯法偷盗了长官的车盖,就好像是周于当时担任召陵侯相的时候,受廷掾的忌惮。廷掾就相处了个灭周于威风的办法,拿了死人的断手断脚趁着早晨扔到雁门口。这就是奸猾的小吏和长官之间的博弈。
如果长官有办法战胜小吏,那么小吏都会畏服长官。如果长官没办法战胜小吏,那就被小吏们玩弄于股掌之间。
所以黄昌最初没有什么表现,就是兵法上说的“初如处女,敌人开户”。然后私下派人调查案件,就是兵法上说的“后如脱兔,敌不及拒”。这就是战胜奸猾小吏的办法。
一个车盖,算什么东西?主要是在县令头上动土,针对性很强,一定是相对亲近的人。只是观察推理的话,只能发现疑犯。等找到证据以后,才确定了凶手。黄昌这套办案的手段,可以称的上是高名了。
不过就因为这个事就将犯人抄家灭族,实在是太过于残酷了。这也是以前的官员有专杀权限的弊端。现在的人,只需要学习他们办案的手段就好了。至于他们那些残酷的做法,被善良的人所厌恶,实在是不值得推崇。
02
原文
后汉黄昌,为宛令,政尚严猛,好发奸伏。
有盗其车盖者,昌初无所言,后乃密遣亲客,至门下贼曹家掩取得之。悉收其家,一时杀戮。大姓战惧,皆称神明。出后汉书本传。旧集不载。
按:贼曹主盗贼事,而盗令君车盖,正如周于为召陵侯相,廷掾惮其严明,欲损其威,而晨取死人断手足立寺门,是奸猾之吏与令为戏者也。
有以胜之,则其党皆畏戢;无以胜之,则其党皆侮玩。故昌初无所言,犹兵法“初如处女,敌人开户”也;掩取得之,犹兵法“后如脱兔,敌不及拒”也。此其所以胜奸之术也。
夫一车盖,亦何所直?尝试县令,人必非远。察其情状,犹涉疑似;验其物色,遂见端的。于是掩取,理无不得也。昌发奸伏,可谓有术。
然悉收其家,一时杀戮,则残酷已甚矣。此乃前代长吏法许专诛之过也。今但取其察奸之术耳。酷吏之事,善人所恶,何足道哉!
03
补
黄昌:东汉官员,官拜太中大夫。他的传记被收录在后汉书酷吏传里面,因为他“政尚严猛”。读完他不长的传记就能感受到这个人非常恐怖。
贼曹:可以简单粗暴地理解为公安局长。
周于:即周纡,东汉知名酷吏。他的传记较之于黄昌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的故事在“0378周纡•明察秋毫”,有兴趣的小伙伴搜索历史消息可得。
04
感
黄昌和周纡都是后汉书记载的酷吏,酷吏的主要表现就是杀戮过重。基本上只要是果于杀戮的官吏,都有可能被称为酷吏,这个我们以前曾经说过。这主要还是受儒家的那一套的影响。其实,只要是依法杀人,杀得多又有什么问题呢?在以前这还真有问题,杀得多了说明主官水平不够高,不能够教化百姓。
所以大家不喜欢儒家这一套也是有原因的。儒家的这套标准实在是太飘了。
至于说宽猛的问题,上一篇已经讲的很清楚了。
不过单就黄昌和周纡的这两个案子来说,黄昌的做法确实过分了一些,不过那个贼曹也不能算冤枉。这个事得这么想,这样一个贼曹,铁定是干净不了的,他手里一定有更腌臜的事。而且,黄昌这么有的放矢总归比滥杀无辜的强得多。
遇到这种情况,郑克双标,我其实也好不了多少。真的很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