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南齐孔琇之在担任吴令的时候,有一个十岁的小孩,偷偷地割了邻居家一束稻子,孔琇之将这个小孩交给相关部门论罪处理。有人就劝孔琇之不必如此认真。孔琇之回答说:“这孩子十岁就敢去偷东西,长大以后还不知道敢做什么事呢!”吴县的百姓都震惊无比。
故事出自南史孔靖传记。孔琇之就是孔靖的孙子。旧集没有收录这个故事。
按:南齐王敬则曾经担任吴兴太守。当时吴兴郡治安不好,经常发生劫案。当时又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在路上捡起了别人遗失的物品,王敬则直接就将这个孩子处死了。
自此以后,吴兴郡路不拾遗,再也没有发生劫案。故事出自南史王敬则的传记。旧集没有收录这个故事。
王敬则想要立威震慑郡里的不法分子,这才将这个孩子处死。那孩子年纪小,看着路上有东西就拾起来了,又不是抢劫来的,又为什么要处死他呢?杀了这么一个孩子震慑不法分子,手段实在是太过残酷了。这就是以前地方上的长官有随意判处死刑的弊端。
像孔琇之这样对孩子小惩大诫,就足够震慑不法分子了。
02
原文
南齐孔琇之,为吴令。有小儿年十岁,偷刈邻家稻一束,琇之付狱案罪。或谏之,答曰:“十岁已能为盗,长大何所不为。”县中皆震。出南史孔靖传。琇之,靖之孙也。旧集不载。
按:南齐王敬则,为吴兴太守。郡旧多剽掠,有十数岁小儿于路拾取遗物,敬则杀之以徇。自此路不拾遗,郡无劫盗。出南史本传。旧集不载。敬则欲骇众立威故尔。夫小儿无识,路有衍遗物而拾取之,非剽掠也,何足深罪。杀之以徇,斯为酷滥,是前代长吏专杀之弊也。若琇之所案者,庶可以惩恶矣。
03
补
孔琇之:南齐官员,孔子的后裔。他在地方上任职被称为“清严”。
王敬则:南齐开国功臣,作为萧道成的心腹参与谋杀刘宋废帝刘昱,封寻阳郡公。后被齐明帝萧鸾猜忌,遂起兵。后兵败身死。
04
感
王敬则这个人,在智囊中有两个故事。其中一个就和他在吴兴任职的故事,在“0133王敬则•断章取义的故事”。冯梦龙断章取义讲了王敬则治理吴兴的故事,实际上,他杀人立威才是治理吴兴的关键。
另外,王敬则这个人确实是狠。智囊中收录的他的另一个故事讲的就是她出尔反尔的故事,故事在“0561王敬则•不讲武德”,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找来看看。
我觉得郑克说的对,立威的话没必要非得杀人不可,更何况是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其实可以考虑对那些能够确定了身份的犯罪分子施以极刑,用以震慑不法分子。
ps:我也不知道这中间消失的去哪里了。就是从102跳到了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