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安士全书·万善先资(卷一)因果劝1.2.3两度回生

       [原文]吴郡①司理②某暴卒,一宿而醒,急呼家人请太守及僚属至。叩首曰:“吾至阴司,乞命③甚哀,初犹不许。既而④,曰:‘汝能劝千人不食牛乎?限以三日。’今幸再生,非诸君为我遍劝百姓,不可得也。”众佯许。越⑤三日,复死。郡守大惊,召僚属共持此戒,复立簿于通衢⑥,令百姓皆书名,得数千,焚之。少顷⑦,司理复生。曰:“被使摄去,主者方怒责,忽黄衣人持簿至,云是戒食牛肉姓名。主者启视,大喜,曰:‘不但再生,且延寿六纪⑧。’太守与众⑨,俱受福无量。”司理后至百岁。

       [注释]本文选自《感应篇广疏》。①吴郡:旧地名。东汉永建四年(129年)始置,郡治在吴县(苏州市姑苏区)。唐乾元元年(758年),改吴郡为苏州,隶浙江西道。②司理:唐朝中期前,司理是刑狱官的泛称,主要负责管理刑狱和司法工作。③乞命:请求饶(某人)一命。④既而:不久之后。⑤越:过。⑥通衢:四通八达的道路,宽敞平坦的道路。⑦少顷:一会儿。⑧纪:古代记年月单位,十二年为一纪。⑨众:众位;诸位。

       [文]吴郡刑狱官某突然死亡,一夜后苏醒过来。着急地呼喊家人,请太守及其下属前来。太守等人来到后,刑狱官马上跪下磕头,说:“昨日,我来到阴司,苦苦哀求冥官饶我一命,冥官起初不答应。过一会儿,他说:‘你能劝一千人不吃牛肉吗?限三天之内。’我答应了,因此今天侥幸复活。我想这件事如果不是诸位帮我遍劝百姓,那就根本做不到。”众人佯装答应,并未理会。过了三天,刑狱官又死了。郡守大惊,赶紧召集下属一起修持不吃牛肉戒。又在交通要道上,放置戒食牛肉登记簿,让往来百姓在登记簿上签名。得到数千人签名后,就焚化登记簿。不久,刑狱官再次复活。他说:“我被鬼使摄去,冥官正在生气地责问我,忽然有位黄衣人拿着登记簿前来,说登记簿上是戒食牛肉者的姓名。冥官打开一看,大喜,对我说:‘不但准许你再生,且延寿六纪。’太守与众位参与者也都会得到无数福报。”那位刑狱官后来活到百岁。

       [原文][按]迩来①,官长亦有能禁宰牛者,第②不得其方,所以禁榜虽悬③城市,牛羹遍列通衢也。屠牛为业本欲得利,利无所得,自当息刃④。宜着⑤衙役更番⑥纠察,有缉得牛肉者,即罚卖主出银以赏之。务使缉获屠家之利⑦,倍于私受屠家之利⑧,则衙役皆乐为官长效用,无所容其欺罔⑨。不然,受屠人之重贿,互为掩饰,官长何从知之,何从见之乎?

       [注释]①迩来:近来。迩,ěr。②第:但。③悬:张榜公布。④息刃:停止宰杀。⑤着:派遣。⑥更番:轮流;交替。⑦利:这里指给衙役的赏银。⑧利:这里指贿赂衙役的银两。⑨无所容其欺罔:不存在那些欺瞒上级的事。

       [文][点评]近来,部分官员也有能禁止宰杀耕牛的,但方法不得当,所以禁令虽然贴满城区和闹市,卖牛肉羹的店铺、摊点却仍然遍布路上。以宰牛为职业的人本来就是图利,如果无利可图,自然应当会不干宰牛的行当。应当派遣衙役轮流纠察。一旦查获有人卖牛肉的,当即处重罚,让他们出钱奖赏衙役,一定要让卖牛肉者所出的赏银,比衙役私下收受的卖牛肉者贿赂银两更多。这样,衙役们就乐于为官长效劳,就不存在那些欺瞒上级的事。否则,如果衙役们收受屠户的大量贿赂,就互相勾结、欺骗蒙蔽上级,官长从哪里能知道违法行为,从哪里能见到违法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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