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思想家对生命问题的认识与宇宙论密切相关。
《周易》曰“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序卦》),“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系辞下》),认为生命发生于天地,男女媾精而生人。同时还说“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系辞上》),指出生命由“精气”构成,人死物化,精气游散,即所谓的“魂”。
《春秋三传》(《左传》《公羊传》《榖梁传》)论“魂魄”,认为“心之精爽,是谓魂魄”,“用物精多,则魂魄强”,可知精气为物质,魂魄即精神。
对于生命起源的认识,《管子》认为“水为万物之本原”,生命源于水。“人,水也,男女精气合,而水流行”,与《灵枢·经脉》“人始生先成精”之义契合。《管子》还探讨了十月怀胎,胎儿脏腑、官窍的生成情况,对后世医学颇有影响。
《晏子春秋》说“生之有死,天之分也”,明确是自然之定分。
《庄子》则认为生死是自然之气的聚散变化:“人之生,气之聚也……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为臭腐,故曰:通天下一气。”又说:“生也以天行,死也物化。”
《列子》论述了很多有关生命观的内容。如《天瑞》说,“生之所生者死矣,而生生者未尝终”,指出一种生命的形式虽然告终,但形成生命的原质和动力却未曾消灭。又论述“大化有四”,状态各异,将人生区分为婴孩、少壮、老耄、死亡四阶段。其认为盈亏变化,间不可觉,而未尝少止,生死的形态实是造化阴阳之气的变化,而“梦”与“觉”是生命活动的一种现象。《周礼》曾提出“梦有六候”,《列子》将其与“形神”联系,研讨其发生原因。
《阴符经》中提出生死互为其“根”,并认为天地万物与人相与为“盗”,说明其精气相通互资。
《吕氏春秋》认为生命是“精气之集”,因其所集之处不同,故呈现不同的生命特征。
汉代以后,哲学家对精气、形神的讨论更详。《淮南子·精神训》说:“精神者,所受于天也,而形体者,所亲于地也。”认为“神贵于形”,形伤者形萎,神伤则神尽。又视死生为“一体”,“死之与生,一体也”,认为生命的转化“弊而复新”。
《春秋繁露》论精气,有“气之精者为精”“盛其精而致其神”之说,将气、精、神结合而言,提示其体用无间。
《白虎通》论精神,认为“精象水,为太阴施化之气”,神为“太阳之气”,实将精气与水火、阴阳合论。
《论衡》说“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人未生,在元气之中,既死,复归元气”,精辟地论述了“精气”是生命之本,以及精气复归“元气”之理。
从上述内容可知,在经子著作中,古人对生命问题的认识主要涉及气、精、形、神,生、长、壮、老、已诸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