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而后动,性之害也。物至而神应,知[1]之动也。知与物接,而好憎生焉。好憎成形,而知诱于外,不能反己,而天理[2]灭矣。故达于道者,不以人易天,外与物化,而内不失其情。
(《淮南子·原道训》)
【注释】
[1]知:智,心智。
[2]天理:有理、天道、自然规律等多种理解,在此指自然的天性。
【解读】
《原道训》认为人的本性本“静”,由于外界事物的影响而被感动,甚至为其所伤害。这是由于心智与外物相接,为外物所惑而发生爱憎情欲。如果不能返还自己所本有的宁静状态,则实是天性的丧失。因而,凡通达道理的人不以人的因素改变自然,既能与外界事物相融合,又保持自己宁静的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