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民主主义与教育》第二章 教育是社会的职能】
1. 环境的本质与意义:环境是能够进入我们的行动方式,并对我们的行为起支持或挫败作用的条件。生活环境会给我们带来行为上的系统倾向和言行上的意志倾向。但值得注意的是,并不只有临近的事物才能构成影响我们的环境。
2. 社会环境:当一个人的活动和别人的活动联系起来,他就有了一个社会环境。社会环境能通过个体的种种活动,塑造个人行为的智力和情感倾向。真正的教育首先应该营造出一种氛围,然后通过鼓励孩子们在共同活动中的正向行为使他们在群体情绪的感染下拥有一致的奋斗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依赖语言实现教育目标。可是孩子们如果对语言没有共同的经历与情感体验,就会对同样的语言产生不一样的理解。因此,仅仅通过语言很难使孩子接受我们传递的意思。只有在共同活动中获得同样的情感体验和经历,才能使孩子正确理解事物的意义。
3. 社会环境的教育性:社会环境会无意识地影响我们的思维和推断,一般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语言习惯;第二是举止仪态,即教养;第三是鉴赏力和审美观。明智的家庭通过塑造适合孩子学习成长的环境来影响孩子。但是,当家庭教育不能满足社会对青年一代成长目标的需求时,学校应运而生。
学校作为专门从事教育事业的场所,是明确根据影响学员道德和智力倾向而塑造的典型环境,它旨在让孩子学习遥远的自然力量和看不见的组织结构,并使他们明白这些是怎么影响我们的生活的。学校具备以下三个主要职能:
1)对学习内容进行筛选与排序;
2)为孩子营造真善美的环境,保护孩子的心灵;
3)让每个孩子能够突破家庭环境的影响,获得更广阔的视野,并与其他个体产生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