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明评点曾国藩家书之致澄弟【1185】2024-11-25(2)
致澄弟
咸丰十年1860十月初四日
澄侯四弟左右:
八月二十四发去之信,至今未接复信,不知弟在县已回家否?余所改书院图已接到否?图系就九弟原稿改正,中间添一花园。以原图系点文章,一个板板也。余所改规模太崇闳。当此大乱之世,兴造过于壮丽,殊非所宜,恐劫数未满,或有他虑。弟与邑中yizhong(城里)诸位贤绅熟商。去年沅弟起屋太大,余今以为隐虑,此事又系沅弟与弟作主,不可不慎之于始。弟向来于盈虚消长之机颇知留心,此事邑当三思。至嘱至嘱。
鲍、张二十六进兵,二十九日获一胜仗,日内围扎休宁城外。祁门老营安稳,余身体亦好。惟京城信息甚坏,皖南军务无起色,且愧且愤。家事有弟照料,甚可放心,但恐黄金堂买田起屋,以重余之罪戾,则存心大为不安,不特生前做人不安,即死后做鬼也是不安。特此预告贤弟,切莫玉成黄金堂买田起屋。弟若听我,我便感激你;弟若不听我,我便恨尔。但令世界略得太平,大局略有挽回,我家断不怕没饭吃。若大局难挽,劫数难逃,则田产愈多指摘愈众,银钱愈多抢劫愈多甚,亦何益之有哉?嗣后黄金堂如添置田产,余即以公牍捐于湘乡宾兴堂,望贤弟千万无陷我于恶。顺问近好。
兄国藩手草
评点:切莫玉成买田起屋事
大约在咸丰九年年底,在老九的主持下,曾家五兄弟析产分了家。黄金堂为曾家父、祖辈居住的正房,自然顺理成章地归于长房长孙。故信中所言的黄金堂自是曾氏小家的代号,欧阳夫人带着二子五女住在这里。按当时的家族规矩,虽分家,长期在外做事的兄弟的家属,其在老家的其他兄弟仍有照顾的义务,遇有大事,也有权力过问。
曾家目前兄弟四人,三人在外带兵,住在老家的老四澄侯不仅是自家的家长,对其他三个兄弟的家庭,他也可以叔伯之尊,参与很重要的意见。
欧阳夫人想买田起屋,本无可厚非,但曾氏所见比她更高明一层:大局安定,家中不愁日后没饭吃;若大局不保,世界必乱,田多房多更遭忌遭抢,反为不好。大约是欧阳夫人不接受丈夫的劝告,执意要买田起屋,故曾氏要老四切不要玉成,倘若添置了田产,他便要将它捐出去作为公产。
曾氏的这个观点本是很有道理的,但世俗难以接受,不但欧阳夫人不同意,他的几个兄弟也不赞同。老九早已盖起了豪宅,老四、老幺正眼熟得很哩!事实上,曾自己后来也慢慢有所改变,同意家中为他起屋买田。同治六年,欧阳夫人母子督造的富厚堂壮丽宏阔,至今保存完好,只是他本人从来没有去住过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