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论语》第二篇最后一章: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孔子告诉我们,去祭祀不是自己家族的鬼神,这是谄媚;见到应该仗义出手的事情而不去做,这是没有勇气的表现。
作为第二篇《为政》的最后一章,它告诉我们为政中的一条大原则:
做事坚持原则,不能过分谄媚。
另外也形成了一条颇能代表中华优秀传统的成语“见义勇为”。
这里有必要讲讲中国古代的鬼。
现在一提起“鬼”,我们大概率想到的是比如我国的《聊斋》等志怪小说,日本的贞子,韩国的淑美、淑然等等那些令人恐怖的恶鬼或者魔鬼形象。
这是近代以来文学和电影过度渲染的结果。
其实,中国古代所说的“鬼”是一个非常平常的概念。所谓人死为鬼,鬼通常是指那些自己宗族已经死去的祖先。
鬼非但不可怕,反而从某种程度上带有亲近之义。
中国讲孝道,讲“慎终而追远”,因此鬼也就自然的被列为子孙们祭祀的对象。
需要强调的是,古时祭祀的对象是严格根据身份来规定的,普通百姓可以祭祀自己的祖先鬼,可以祭祀灶王爷、土地爷,城隍爷等等这些“小神”;
但是祭祀天地、泰山,却只能由皇帝或者国君来完成。
这就无形中形成了一个规矩:各管各家鬼
孔子这里说“非其鬼而祭之”,就是指有人或许因为个人目的或者是利益原因,祭祀本不是自家的鬼。
比如说,张三看到李四家飞黄腾达、锦衣玉食,为了向他们家讨好,为了让他家的祖宗也保佑自己,于是把李四家的祖宗牌位也拿回来大加祭祀。
孔子说,这种祭非其鬼的现象,孔子看不惯,认为是拍马屁,指出这就是“谄也”,就是谄媚。
“非鬼而祭”,后来也演变成为“拍马屁”的代名词。
据说抗战时期,日本在东北建立伪满国,傀儡皇帝溥仪就曾经祭祀过日本的天照大神,为此被国人广为诟病,当时就以“非鬼而祭”指责他献媚于日本侵略者。
孔子说的后半句“见义不为,无勇也”,等于是对“勇”进行了一个定义。
匹夫莽撞,冲动胆大,这都不是勇的真正含义。
见义而为,为义而动,这才是勇。
这一句放在这里与前句正好是一个对应。
第一句“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表达“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第二句“见义不为,无勇也”表达“没有做该做的事情”
仔细琢磨,孔子的两句话实际上也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内在逻辑:
做人一旦对自己的利益考虑过多,就会去做不该做的事,从而也就失掉了真正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