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在艺术方面受情感饱和的意象是嵌在一种格律里面的。
拿《长信怨》来说,长信怨不仅是一种受情感饱和的意象,而这个意象又是嵌在调声押韵的七绝体里面的。七绝是一种格律。
格律的起源都是归纳的,格律的应用都是演绎的。它本来是自然律,后来才变为规范律。
诗和散文不同,散文叙事说理。诗遣兴表情,兴与情都是低徊往复、缠绵不尽的。散文大半用叙述语气,诗大半用惊叹语气。
散文当做“事”来叙,当做“理”来说。诗要用情感来而复去,去而复来。这种缠绵不尽的神情就要一种缠绵不尽的音节才表现得出。
韵只是音节中一个成分。音节除韵以外,在章句长短和平仄交错中也可以见出。章句长短和平仄交错的存在理由也和韵一样,都是顺着情感的自然需要。情感是心感于物的激动,和脉搏、呼吸等生理机能都密切相关,这种生理机能的节奏都是抑扬相间,往而复返,长短轻重成规律的。诗本来就是一种语言,所以它的节奏也属于情感的节奏与往复中见规律。
最初的诗人都无意于规律而自合于规律,后人研究他们的作品,才把潜在的规律寻找出来。从前诗人多用五言或七言,他们于是也用五言或七言,从前诗人五言起句用仄仄平平仄,次句往往用平平仄仄平,于是他们调声也用同样的次第。这样一来自然律就变成规范律了,诗的声韵如此,其他艺术的格律也是如此,都是把前规看成定律。
艺术上通行的做法是否可以定成格律,以便后人如法炮制呢?这是一个很难的问题,从历史看,艺术的潜规大半是由自然律而为规范律,再由规范律变为死板的形式。经过反反复复的变化,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部艺术史全是这些推陈翻新、翻新为陈的轨迹。
四言弊而有楚辞,楚辞弊而有五言,五言弊而有七言,古诗弊而有律绝,律绝弊而有词。盖文体通行既久,染指遂多,自成习套。豪杰之士亦难于其中自出新意,故循而作他体以自解脱。一切文体所以始盛终衰者皆由于此。
在西方文艺中,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写实主义和象征主义相代替的痕迹也是如此。
格律都有形式化的倾向,形式化的格律都有束缚艺术的倾向。我们固然应该记得格律可以变为死板的形式,但是我们也不要忘记第一流艺术家,大半都是从格律中做出来的,创造不能无格律,但是只做到遵守格律的地步,也绝不足以言创造。
诗和其他艺术都是情感的流露,情感是心理中极原始的一种要素。人在理智未发达之前先已有情感,在理智既发达之后,情感仍然是理智的先驱者。情感是心感于物所起的激动,其中有许多人所共同的部分,也有某个人特有的成分。这就是说情感一方面有群性,一方面也有个性。群性是得诸于遗传的,是永恒的,不易变化的。个性是成于环境的,是随环境而变化的。所谓心感于物,就是以得诸遗传的本能的倾向对付随人而异、随时而异的环境。环境随人、随时而异,所以人类的情感时时在变化,遗传的倾向为多数人所共有,所以情感在变化之中有不变者存在。
艺术是情感的返照,它也有群性和个性的分别。它在变化之中也要有不变化者存在,比如单拿诗来说,四言、五言、七言、古、律、绝、词的交替是变化,而音节的需要则为变化中的不变化者,变化就是创造,不变化就是因袭。把不变化者归纳成为原则,就是自然律,这种自然律可以用为规范律,因为它本来是人类共同的情感的需要,但是只有群性而无个性,只有整齐而无变化,只有因袭而无创造,也就不能产生艺术。
艺术需寓整齐于变化。一味整齐,固然是单调,一味变化,也还是单调。由整齐到变化容易,由变化到整齐很难。从整齐入手,创造的本能和特别情境的需要,会使作者在整齐之中求变化,以避免单调。从变化入手,则变化之上,不能再有变化,本来是求新奇而结果却还还于单调。
姜白石说的好,文以文而工,不以文而妙。
孔夫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道德家的极境,也是艺术家的极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