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罗整庵少宰书
格物是一,一即一切
回答罗钦顺的这封信,主要说了这样一个问题。
第一,性无内外之分。如果认定学问必然是向外求,就是认为自己的天性有外在的部分,就是“义外”,就是“用智”;如果认为反观内省为向内探求,就是认为自己的性有内在的部分,就是“有我”,就是“自私”。其实这段话说的就是,内外必须合一,内的必须去外呈现,心在物为理,内的心必须到事情上去呈现,理才有意义。否则,就是没有意义,内外不一。
第二,格至诚正的解释——“格物”是使关于物的念头诚敬;致知,是去出家,在出家中实现你的良知。归根结底,格致诚正是一回事,只是一个“格物”就能解释。
第三,王阳明提出“格物”和朱熹的“格物”不同,非是要和朱熹特意作对,而是在他看来,真正的格物本就是他所解释的那样。大道,是天下的公道;圣学,是天下的公学,并非朱子可以私有,也并非孔子可以私有。天下共有的东西,应当秉公而论。因此,只要说得对,即便与自己的观点不同,也是对自己有益的;只要说的不对,即便与自己观点相同,也是损害自己的。益于自己的,自己一定喜欢;损害自己的,自己必定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