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詹姆当众嘲笑斯内普,戏弄他、讽刺他、把他倒吊起来,让他露出了底裤。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觉得异常耻辱。这种耻辱感不在于斯内普被吊打的自尊,也不在于詹姆竟然拿羞辱别人当取乐。
我感到耻辱,因为我觉得自己在童年和少年时期,也许也伤害过别人的自尊。
在17岁之前,我记得自己的分寸感很模糊,几乎很难分辨开玩笑和伤害他人感情之间的区别。21岁之前,几乎没有什么责任感和是非观,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现在想来怕是也做过。25岁之前,难以控制情绪,举止浮夸且乖张,甚至自己都无法理解自己。
通常来讲,以前(或者现在)的我在处理很多事情上最常用的办法,就是逃避。逃避最大的作用在于,它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冻结时间,麻痹情感,回避责任,抽身事外。
斯内普终其一生都对詹姆恨之入骨,哪怕是被詹姆救过一命,他也仍然恨意不减。伤害一个人的自尊和情感所带来的痛苦,要远远超过对其肉体伤害所带来的痛苦。
斯内普不能原谅詹姆,我很能理解。
假如我曾伤害过谁,且Ta也始终不能原谅我,我也很能理解,并且接受,并且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