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逻辑是一种眼光,提供怎么看的形式。在这形式下,看到相应的内容。离开逻辑或形式没法谈论相应的内容。这就好比抽掉形式部分谈论实体作为总体的存在,没有意义。
2苏格拉底在republic里谈论的理念善,自身好的东西,它作为伦理学的逻辑,作为诸善之善或诸善者之为善的共同的原因,就是它们作为基于外延所定义的类通过共性的分析指出那作为共性的东西所定义的类,一个基于内涵定义的类,一个不满足的东西,它最后落到作为方法论的思辨逻辑上。就是说,苏格拉底并没有谈论任何善者或实在的理念它们作为关乎世界的判断脱离相对具体的条件就能够指出来的作为某种自身不需要根据的支撑的绝对真理、第一因,这样的东西。他并不去考虑这种绝对的真理脱离了条件的断论,把它们看作无限的它的知识,而非有限的我可以认识的东西。他着重强调的是有限的人所可能认识到的相对的真理和知识,总是作为基于论证的结论,基于根据的判断,这样相对的认知。智慧作为绝对真理,它是某种自身没有根据的东西,同时他作为关乎世界的判断而非善作为伦理学的逻辑它落到作为方法论的思辨逻辑上,后者是方法论,它并不关乎世界的判断,它指出来的只是作为人的求知的形式。认识自身的无知,指的是这种第一因的绝对真理的认识,它作为对我而言不可能的东西,也可以看作认识到人的有限性有别于无限的存在者,人类的知识总是作为相对于论据根据而言的结论,脱离前者谈论后者是对于逻辑的悖反是没有意义的。这样,认识到自身的无知,就意味着认识到善作为最大的知识,总是以具体的东西为知识的对象,而不去谈论关乎世界的判断的绝度真理,不去讨论实在的第一因这样的事情。
认识自身的无知。无知的两种。一种是对于绝对真理对于没有条件的断论的认知,当它作为关乎世界的判断。另一种是基于善的知识,认识到仅仅局限于善揭示出来的还只是一个不满足的形式、作为范畴的方法论而非具体任何东西的方法论,它还并不涉及关乎任何具体的东西不作为关乎世界的判断。因而,作为关乎世界的认识而言,善的知识使人认识到自身关于世界的知识的无知。这里,无知是善作为类的类,其逻辑上必然的性质。是善按弗雷格类比概念的不满足性的体现,按胡塞尔类比不独立部分的体现,作为分析命题的逻辑对于综合判断的构造的普遍形式的部分,是部分的东西对于整体的东西的构造而言作为必要而不充分条件或作为不是所有必要条件。
眼光揭示某类东西的存在,先于处于其下的项的给出。它指引对于某种东西作为类项的项的构造。作为逻辑的理念是运思中在先的东西,是它决定了随后看到这种空位的存在之中具体的内容。某个类在认知上在概念上的缺失,决定相应的东西不可能受到认知和做出来。
3逻辑在理智中体现为工具理性,是目的对于行动或运思中普遍规律的规定。在这里,是目的在先给出来,决定的方法论中共性的东西。
逻辑在理性中体现为知识的探究。怎么去认知。基于既有条件的给出,并且这里条件的东西诸多基于某种眼光下筛选归到一起来构成一个基于外延定义的类,基于它们和那眼光作为目的或结论的指引作为结论的类的类,作出其类下结合条件的东西作为论据的判断,而得到这个类的类作为基于内涵所定义的类在这个条件下具体的项作为这个判断的结论。而思辨逻辑作为这个推理作为实例,种种这样的推理归到一起作为基于外延定义的类,它们的共性,一个基于内涵所定义的类。
类的类做共性的分析。具体问题的判断则是基于原则或逻辑作向下运用,结合具体条件从基于内涵定义的类到衔接条件或论据落到一个具体的结论。是从类下沉到某个具体的实例或项,基于条件的给出作为这下沉的台阶。从类到项,一个类下有很多项,下到哪个项,在于类作为对于对象的确定而言不满足的,基于另外条件的指出而落到一个确定的项。类比概念的属种差序列,从属概念的内涵叠加种差概念有别于属概念的内涵的内涵,得到一个种差概念。比如从人基于肤色白的推进到白人。
逻辑的用途,一个是作为起点或条件作为实在的理念向下推理。另一个是作为方法论基于条件探究何为值得诉求的目的,是实在的理念的生成机制。对于逻辑的认识,运用到作为目的的生成机制或目的的产生的方法论,推动日常关于认知在探索中的推进。它是造成真知的原因。而真知是结果好的可预期的原因。因此,逻辑在求知的判断中作为原因是为本体,认识它的这个本体论的地位对于日常作为最基础的或最初的意义上最大的知识。苏格拉底说善是最大的知识问题就是这个意思。并且,善落到作为方法论的思辨逻辑上,和实在的逻辑之间,前者作为后者种种作为基于外延定义的类其共性的分析,作为类的类,是为最初的本体存在。
4从事物到语言是综合命题,或者谈论事物的句子是综合命题。而从语言到语言所得是分析命题。
5科学命题的真,和伦理命题的善之间,构成直接的善对于真作为逻辑意义上的规范么?
科学命题探究自然界或单纯作为客体的对象。伦理命题的对象是作为主体的实践。自然界和人类的实践领域之间,处于何种关系?一方面,前者作为后者向下路中质料性的东西。这种质料会跳脱出来进一步同时也作为人性实然的源头或本体么?这样的话,它就同时作为另一方面向上的路的本体存在。在这里,自然界的科学命题和实践领域的伦理命题或理念作为人性实然的探究之间,恰恰就是物理主义所考虑的物理和意识的联系要把后者归于物理之下的统一里来。而非跳过物理和意识的这个转门在意识的内容层面而言一种决定论。那是不尊重意识的存在地位。或者说后者还是一种对于意识和物理的存在的统一缺乏审视的情况。还是保留了一个预设,物理的东西作为意识在内容上的投射作为结果的东西,而没有考虑到意识现象在一种认识论上总得结果的东西,它已经蕴含了所有原因的东西的存在了,虽然我对于其原因还没有认识。
6自由的人有对结果负责的自觉。
一方面对于可以算得到的结果负责,社会生活中穷尽文化传统中规则所提供出来的手段。勇于 需要时敢于基于规则辩论 竞争。据理力争。这里着重实在的理念在先给出来的向下的路。
另一方面,它对于最终的无论什么结果负责。先于结果作为可计算的东西,直接回到人自身的需要人性实然的探索发现,以此作为结果的判断的标准。这是向上的路,着重实在的理念或目的本身的发现,是认识自身的进程。
前者是有限的,属于理智。后者是无限的,归于理性的运用。而智慧作为其最终的外延上定义的真理,那是无限的它的,不是有限的我可以认识的。但可以归于有限的求知者的,是作为伦理学的逻辑的思辨逻辑,它可以看作任何真命题的共性。善作为任何善者的类的类。
7没有天生的丑人,是可信的。丑正如美,总是某种生命的风度而非五官的物理的东西,是前者对于后者的驾驭或使用的产物。或者说,审美是实践,它总是承载着理念的存在和认知。就像任何材料在艺术家手里在心灵手巧的人手里能够作出美的东西,而在缺乏审美眼光的人那里,就作不出这样的东西来。
8曾经以灵魂以相爱的方式相见么?这不是生来被应许的,这是灵魂的生命诉求的践行才可能遇见的东西。离开生命的践行,在工具化自身里,不可能有这样的东西
9孩子 你不必凭着什么才能为一个人所爱
你自身 就是存在本身和凭籍
爱 而不得,和看不到能唤起爱的人比较不算什么。并且,如果爱愈真,其不得越不可能。其端点的爱智慧,并不需要某个智者作为被爱者作为爱的载体。仅仅认识到,就已经达成自身的满足。
10苏格拉底的本体论的善,指向的是任何真理和知识的共性或类,它作为任何具体的真知的必要但是并非充分条件,它可以看作某种先决性需要认识的真理。在这个意义上,日喻中把太阳看作由其滋生的万物的原因,这里的太阳作为原因比喻的不是充分条件,只要日照,不需要考虑别的东西,万物就能够仿佛能从虚空中滋生出来。不是这样的。日喻按经验科学来看,它是这繁茂世界的一个条件,但是后者的滋生还需要土壤 水分 适宜的温度等条件的配合。理念论如果持前者把理念作为充分条件看,是不对的。
从共性或类的抽象分析作为苏格拉底城邦的正义作为实例的“以大见小”的用法。怎么以大见小?对于可见世界的实例,分析其成因其为真的根据中的共性,基于这共性引出以它为内涵的规定所定义的一个类,这就是苏格拉底的理念。
苏格拉底在谈到以大见小时并没有直接解释怎么以大见小。或没有给出理解“以大见小”的语法。这在后面关于共性、类的谈论里进一步指出。而三个隐喻作为本体论,作为理解“以大见小”的语法其语境的揭示。
这里,共性作为内涵所定义的类,这种分析的眼光的揭示,是首要的条件设定。它同时又就是给出来的方法本身。
类作为共性其知识,是分析命题。它可以看作综合命题作为某种满足的实在的知识其不独立的部分的知识,形式的部分。
11向下都是必然律,容易让人无聊。味道在向上的探索里。探索目的和意义所在,何种目的是值得的。但是向上的探索所得,还只是思想,其真还需受到向下的路里去做,基于结果的东西受到判断。真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合乎思辨或合乎逻辑,另一方面是落在人性实然为基底所能做出来的东西作为实在的东西。
无味是偏离了向上的路认识自身的工作,而仅仅以设想为出发点做必然律的演绎。其中没有给人之为人的本质的东西留下位置. 人因为离开了自身而无味
12在求真和信仰之间。
前者作为非实在的思辨逻辑为运思的绝对原理作为方法论的确立,构成的是判断对于根据的要求,推理要基于条件作出。它突出来的是基于条件关系而存在的命题之间的统一。在这里可以把基于条件关系的统一看作基于内涵定义的类,它作为处于其下的实例的本体。
但是要看到这个关系只是处理判断的序列中基于条件关系的推理作为相邻项之间的联系,并不处理任何处于序列的端点的存在:那作为首项最初给出来的条件的判断,和相应末项最后的结论。苏格拉底的本体论揭示出来的是条件关系作为判断为真的本体,类的类的知识,这是基于共性可以为有限的人所认识的。并不考虑实在的理念关于世界的判断作为综合命题而非分析命题中并不基于条件而确立的最初的和最终的真理,绝对真理,关于这世界实然为何的判断或理念。苏把它看做无限的,它不归于有限的人,而归于无限的它。这是对于事实或世界或任何在结果上先于有限的人的有限的知识而总是具有确定性的敬畏,认识到有限的人的认知能力的有限性,而自觉对于绝对真理的无知这个事实。这就是认识到自身的无知。
而信仰处理的,不是可以求证的有限的知识。它关乎世界之实然的绝对判断。它最终不可为根据所实证。可以实证的,都基于条件。那条件的东西作为判断是结论的东西的本体。这样就会取消结论的东西作为本体作为本体的理念,把信念的内容往前推一步。世界和人之实然的绝对判断作为信念,这是逻辑命题而非经验判断。而对一个给出具体内容的信仰作为理念,其存在不能在本体论上得到论证,这也是逻辑。这里存在信念的有限和无限,认识者的有限的人或无限的它之间的区别。对于有限的人,和无限的绝对真理之间存在断裂,需要纵身一跃才能作出这判断。这一跃不是基于推论,而是从有限的类的归纳,到把它看做无限的共性看作普遍的真理。这里有人的存在在于统一的机能,在于作为实践的统一的创造。但是,一的诉求作为逻辑并不蕴含理性的脱离条件作出综合判断。所以这一跃最终是非理性。但是一方面基于理性具有统一的诉求,要求一的存在。另一方面,任何综合判断要站住这个一的位置,都会或者被证伪,或者揭示为不可论证的:既不可基于根据论证为真,也没法基于根据证伪。对此任何判断都是脱离根据的非理性。这里的张力在于一的存在,而一的内容还没有落定的信念,它基于人性求知的机能所带来的原因或本体存在的信念,和落到任何内容上的一无法为有限的我所论证之间。统一的诉求带来一的存在的信念,但是世界实然的绝对判断的任何信念都无从论证,而归于非理性。
人所做的是,基于有限基于偶然给出信念。人可以做的是,基于思辨分析信念。把其中可以基于思辨所论证的,有限的东西说清楚。从而它们归于有限的东西,不是无限的判断。而对于无限的东西,那些思辨所不及的东西,归于无限的东西,它们不可论证。它们归于信仰。w的把能够说清楚的东西说清楚,而对于不能说的,保持缄默。缄默的意思,基于把说看作限于真这个类,而真作为逻辑总是基于根据之上,不需言说者担负命题为真的负担,那归于条件的给出。而世界实然的绝对判断,作为综合命题,又不是有限经验的归纳,它没有条件的给出,其作出基于信仰的承担。信仰作为运思是非理性的。就此而言,信仰和真作为运思的两种根本不同的情况。信仰并不蕴含求真。真作为逻辑,它在于有限的人的求知。知识作为人超然于其外的客体。能够超然其外。而信仰在于合身一跃,把自己的灵魂存在把自身的存在其实践作为血肉材料作为画笔画下一笔,但是这一笔画出来的是什么,这神来之笔,一方面还是要受到逻辑的审视,经得住逻辑在有限性上的审视,另一方面,经受住有限性局限性而言逻辑的审视后,其用法或意义,还是某种私人的东西。在求真而言的命题而言,它还是不可说。
但是信仰对结果的善负责。结果总是在认识论上会给出来。它是地府之行的实然。对于结果的洞见,尤其无论什么条件在条件的认知之先就具有对于结果为善的预见,其确定性,则把目光从作为结果的现象从认识论推进到本体论。对于有限的人,苏格拉底得到的认识是基于思辨论证的有限的知识。也就是把能说清楚看清楚的说清楚看清楚,对于无限认识到自身的无知,把它交给无限的它。
对结果的责任,导致绝对知识的诉求。但是它又不是基于思辨和根据的有限的人可以认识的,它不是有限的知识。这作为产生信仰的原因。信仰源于对于结果负责的认知,在认识论上基于认识到有限的人的必有一死,死亡从认识论上划下我的有限性,要求有限的经验之中绝对统一的存在诉求作为人性固然作出一个具体的回答。这个回答如果可以为逻辑和论证所证伪,它就不是真的,武断的鲁莽的。而任何可以论证的真命题必然是有限的。它不能作为无限的或绝对判断。不能作为统摄无限或所有有限经验的那个一,不能作为信仰。事实不是信仰。信仰和事实之间存在逻辑上的不同。这也是缺乏信仰的概念和传统的文化下对于其内容在历史的意义上求真本身是不对的。反过来,信仰如果有赖于历史的实证,也是问题。
只有不可证伪也无从论证的判断,才归于一类,作为信仰的可能。
这里就是对宗教提出对于思辨逻辑和科学的容纳的要求。新教因信称义,把信仰归于信仰,为经验或有限而可以为人所认识的东西不再直接归于它。把经验中可以说清楚的可以认识的部分归于有限的人归于科学。它的存在必然体现在无限的领域,存在于思辨逻辑疆界之外。不用担心思辨逻辑和科学的推进会否定信仰的存在。它们基于无限有限的划分,是根本不同的。如果世界和人的实然的绝对判断作为无限的真理,可以为人所认识,可以论证,那就是说人能够认识无限的东西,这是不可思议的喜出望外而非沮丧的事情。但这是不可能的。无限的存在,不可知不可说的疆界在真理之外存在,人在可知可说的疆界里求知,把事情说清楚,是尽自己的本分,对世界之可知部分尽自己所能求知。它们不会损害到不可知的东西不会冒犯信仰的疆界。如果存在冒犯,或者求真的思想向上越界,或者信仰向下越界,都在分辨中需要厘清这个逻辑上的界限。这有助益于信仰和知识两个方面。
13苏格拉底的谈话方式,可以用枪手的训练来类比。一个枪手信任自己的直觉,它按自身的直觉瞄准靶子,相信这样的瞄准和击发是最好的。但是,这是不是最好的,教练另有看法。但是教练并不是忽视它的直觉自己的意见另起一套来说服它,而是,顺着它的方式往下推理看看能产生出什么来:对着靶子这样开一枪,看看着弹点,打到哪里了。基于其合乎逻辑的结果对于其诉求的偏离,来指出其理念的问题。
结果善源于理念自身为善。而理念善本身,在于任何其结果为善的理念,它们为善的共性的分析,把这个基于外延定义的善者所构成的类,基于它们之间共性的分析揭示出来一个这共性作为内涵所定义的类,把这个类或类的类作为善这个理念的定义。这样,善就是任何理念作为善者或者说命题作为真理,总是基于根据的给出作为逻辑配置,就是基于根据的指出断言命题为真这种对于真理的无论本体论还是认识论的同一个形式上的方法论。它落到思辨逻辑这种形式上。就是总是基于论证谈论真理,而非脱离根据的给出断言某种没有来由的命题为真理。后者真就成为命题本身的某种性质或属性了。而前者就是弗雷格所说的真不是命题的性质,而是逻辑。命题的真在于命题自身之外的真值条件的给出。这个苹果是红的,这个句子为真要基于亲知去看看桌子上的这个苹果它是什么颜色的,如果桌子上是一个红苹果,句子为真,不然,它就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