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从来不仅是组织工作的技术环节,更是政治路线的核心支点。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政风”。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今天,选人用人如果缺乏党性鉴别力,就如同在沙滩上建高楼,根基不稳,地动山摇。党性鉴别不是抽象的“政治体检”,而是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系统审视,是把“两个维护”具象化到每一次动议、考察、酝酿、决定的微观操作。只有把党性标尺立起来,才能避免“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恶性循环,才能让政治生态从源头清澈。
党性鉴别的第一关,是识别“伪忠诚”。一些干部善于用“口号式”表态伪装忠诚,把“两个维护”挂在口头,却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把“四个意识”写进总结,却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时搞变通、打折扣。这种“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本质上是政治投机。鉴别真伪,不能只听其言,更要观其行。要看干部在重大斗争、关键时刻是否敢于亮剑,在利益诱惑、权力考验面前能否守住底线。比如,面对基层治理中的形式主义问题,是敷衍应付还是主动纠偏;面对经济发展中的责任压力,是推诿塞责还是冲锋在前。这些具体场景中的选择,比任何述职报告都更能检验党性成色。
党性鉴别的第二关,是穿透“政绩滤镜”。有的干部热衷于“造势一时”而非“造福一方”,用光鲜数据掩盖民生欠账,用形象工程替代潜绩积累。这种“短视政绩观”,根源在于党性弱化,把个人升迁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组织部门考察干部,不能停留在“数字好看”“场面热闹”的表层,而要建立“潜绩考核”机制:看一个地区的历史遗留问题是否解决,看一项政策的长期效益能否惠及弱势群体,看干部离任后群众是怀念还是“放鞭炮”。只有把那些甘当“铺路石”、愿做“栽树人”的干部选出来,才能避免“前任政绩、后任包袱”的怪圈。
党性鉴别的第三关,是防范“圈子文化”。人情关系是党性最隐蔽的腐蚀剂。有的干部把“会来事”当能力,把“搭天线”当资本,甚至形成“利益共同体”对抗组织监督。破解之道,在于把“群众口碑”作为硬杠杆。要延伸考察触角到“八小时外”,通过社区走访、邻里访谈、舆情分析,掌握干部在“无人处”的品格;要完善“重大事项报告+随机抽查”制度,让财产申报、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成为常态监督抓手;更要发挥“一案双查”震慑力,对“带病提拔”倒查追责,让投机钻营者不仅“竹篮打水”,更要“赔了前程”。当“找靠山不如靠实绩”成为共识,党性才能真正战胜人情。
党性鉴别不仅是“筛子”,更是“熔炉”。在考察识别的同时,必须强化党性教育常态化。一些地方探索“政治表现纪实”制度,建立干部党性档案,记录其在重大任务中的政治态度、群众工作中的作风表现、民主生活会上的批评深度,形成可量化、可追溯的“党性画像”;有的单位推行“一线练兵”计划,把干部放到信访维稳、征地拆迁、应急抢险等“热锅蚂蚁”岗位上淬炼,让党性在斗争中升华。这些做法的深层逻辑,是把党性要求转化为干部成长的内在需求,避免“选拔时一套标准、培养时另一套逻辑”的脱节。
选人用人加强党性鉴别,最终要落到制度固化。需完善“前置研判”机制,在动议环节就设置“党性评估”专项,由纪检、巡视、审计等部门联合“会诊”,对政治上有“硬伤”的一票否决;需优化“差异化考察”,针对“一把手”、年轻干部、专业型干部等不同群体,细化党性考察指标,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需强化“结果运用”,把党性鉴定与干部能上能下、容错纠错衔接起来,既让优秀者脱颖而出,也让平庸者知难而退。当制度防线密不透风,党性鉴别就不再依赖“伯乐识马”的偶然,而成为“制度选马”的必然。
古人云:“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一小人则小人齐趋。”选人用人是政治生态的“第一粒扣子”。只有把党性鉴别挺在前面,才能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有舞台,让阳奉阴违的“两面人”没市场;才能以“关键少数”的纯洁性,引领“最大多数”的先进性。这既是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题中之义,更是百年大党自我革命必须答好的永恒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