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刘亮程的《大地上的家乡》,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一个孩子,如果既回不去故乡,又融不进城市,他的“家乡”在哪里?
班上有这样的孩子。他随父母从外地来,口音里带着故乡的尾音,却已经很少回去。他既不属于老家的村庄,也没有真正属于这座城市的某条街巷。刘亮程的话像一根针扎在我心上“我们都注定是要失去家乡的人。”
但我从这本书里读到了另一层东西——家乡不一定是“找到”的,也可以是“种下”的。刘亮程在菜籽沟并非土生土长,他是半路落脚,却在那里种菜、栽树、看云、等一只老鼠老死,最终把异乡过成了家乡。他写道:“我在自己逐渐变得昏花的眼睛中,看到身边树叶在老……这是与万物终老一处的大地上的家乡。”家乡感是“长”出来的,是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慢慢生根的。
这恰恰是小学语文课堂可以做的事。
统编教材里有一篇课文叫《乡下人家》,讲的是乡村生活的美好。对于班里那些来自乡村的孩子,这篇课文可能是他们唯一能“被看见”的时刻。但我以前教这篇课文时,关注的是“作者写了哪些景物”“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读完刘亮程我才意识到,我错过了更重要的东西——那些从乡村来的孩子,他们的故乡正在被遗忘,而我的课堂没有给他们一个安放故乡的位置。
刘亮程写小孙女递给他一袋“没有”的盐,他认真接过,做出很咸的表情。这个细节让我羞愧。我的课堂上,当那个外地孩子说出一个带着方言的表达,我有没有认真接过?还是悄悄纠正了?当他写作文写到老家的院子、老家的狗、老家的山,我有没有让全班看见他文字里的故乡?
改变是从一个造句开始的。那节课学“好像”,一个平时沉默的男孩写道:“老家山上的雾好像奶奶蒸馒头时的白气。”我请他读出来,然后问:“你奶奶蒸馒头的时候,你在旁边看吗?”他说:“嗯,我烧火。”我又问:“烧火的时候你做什么?”他说:“看火,火像太阳。”那一刻,教室里安静了。另一个孩子说:“我老家也有山,雾比这个还大。”
那节课后,我在黑板角落留了一个固定的“故乡一句话”。每天请一个孩子用一句话说自己的家乡,可以是一道菜、一棵树、一个人、一种声音。有些孩子写老家的河,有些写爷爷的菜地,有些写楼下的便利店、小区门口的桂花树。刘亮程说“家乡是一种长久养成的东西”,这个角落就是在帮孩子“养成”家乡——无论他们来自哪里,都可以在这间教室里被看见、被记住。
刘亮程写菜籽沟的树、风、雨、土墙,写的是“与万物终老一处”的安稳。而教育能给孩子最好的礼物,也许不是更高的分数、更远的远方,而是一个可以慢慢生长出来的、属于自己的家乡——哪怕只是一间教室、一个角落、一句被认真读过的话。
一方厚土,可育万物。一间教室,亦可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