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律师都是有头有名的职业,两者有相通之处,思维和知识背景上差距不大,但是身体地位上相差较远。
法官高高在上,坐在高台上,律师在下面,经常被怼,如果表现不好,当事人不满意,法官也不会给面子。
笔者根据自己的理解,还有一些法官律师朋友的印象上,来和大家聊一聊这两个群体,其实也对其它职业和生活实践有所启发和实践。
法官是去找法,然后用自己的法律素养在天平、国徽中找到平衡,律师是“拿钱消灾,替人办事”,什么有利于当事人,就呈现出什么,这种思维方式注定律师是偏向于当事人的。
这种差异不一定就造成对立,更多的是互补。
我问过一个五年级的小朋友,法官和律师有什么区别,这个水平的小朋友,有的连法官和律师的汉字也写不清楚,但是他却清楚,法官是为了两方,要兼顾公平,律拿了请他的人,要尽可能地偏向一方。
这说明就是从天然朴素的理解来说,法官要更具体一些胸怀格调感,律师要合法合理地展现自己的专业技能。
法考是两个职业的基础,律师和法官有着差不多的法律背景知识,律师对裁判也有一定的预判,同时,律师也是当事人利益的具体代表,对结果的胜负很敏感,胜了,拿了人的钱心安理得,输了,难免被动。
当好一个法官和做好一个律师两者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都要有一定的格调。
好的律师应该是让法官喜欢的,因为律师的工作可以让法官轻松不少,法官想要的东西律师都搞明白了,直接抄作业就行了,法官能不喜欢吗?
这也是我做律师的一个目标。
最高院连本部有六个巡回法庭,每年每人要办不下200个案子,也就是说,往往留给一个案子的时间就也半天,这半天却是当事人的一生,是律师准备很多时间的心血,就是法官本身也是几百份之一,同样的一件事,每个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律师把法官的想法搞明白了,就能做到法官的心里去。
法官最重要的工作是把事实搞清楚,把事实掰扯清楚了,理也就在里面了,不管是律师还是当事人,只要承认了事实,道理自然就出现了。
一个案子当事人是否服气,并不是法官找法多么高明,只是当事人在事实面前接受了,并不是法官判了当事人,而是当事人自己说服了自己,法官的法律适用,也只是给判决找一个依据而已。
事实太重要了。
往往事实的查明最霜要时间,也是一般人都不愿意下功夫的。实务中,法官和律师都有怕麻烦的,有的连收集的材料都懒得看,有的判案子打瞌睡,这是公开庭审中的现象。
当然,这是个例,至少说明这些群体我们也不能把之神化,都是公平正义的代表,这话是不对的。
我们来看看法官最关心什么。
法官围绕结案率与错案率工作。
法官就是避免错案,追求效率,根据证据疏理出事实,找法,然后再逻辑三段论判决。
因此,我们要知道法官的时间有限,又担心出错,现在终身责任制。
有一位退休的大法官说过,任何案件的裁判结果都是特定法官的主观产物。司法实务中的任何纠纷都可以在最高院找到源头。
这说明,我们做事情不能绝对化,当然也要搞明白我们的用力在什么方向上,不要觉得法条文字就在那里,实际中,远远不只是法律这么简单,背后是天理,法理、人理。
法官要照顾到各方,而律师至少要照顾到法官。法官是总导演,其它都是演员,演员当然要跟着导演的节奏走,导演满意,质量才高。
律师往往重视法律适应,轻事实查明,但法官却是相反。律师却在上游,法官在下游,律师更掌握一手情况,法官处于被投喂状态,却还要在事实里理出头绪。
我觉得律师更要把精力放在事实挖掘上,把这些明白鲜活的菜端上去,就已经成功了一大半。
其实,法官和律师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高效结案,在个案中实现公平正义。
公平和正义是底线,律师在找理案子时,他不会违反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杜绝什么,这个基本的底线是都具备的。
法官有天然被神化的成份,回归人化,就是更加谦虚,态度谦和,真正的从容自信。这就像我的经历过的职场一样,越是大官,越是大家,越是真正有能量的人,往往越轻松真实,简单,没架子,和谐。
法官是天然优势的,已经从审判座位和坐次安排上彰显了高低,剩下就要从言行上体现谦和,要和这个相匹配。
你看那个高高在上的人哪一个是动怒大场吆喝的。皇帝很少这样,如来说话也是慢声慢语。
情绪稳定已经是当下一个人素质的体现,女孩子找对象也是找这样的,男人也是如此,只有内心强大有自信的人才会稳定。
深水静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