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孔子《论语》
有子曰:“所定的信约必须要近于道义,这样的事情才能够良好地履行。恭敬的态度要合于礼数,这样才能远离耻辱。不失去自己应该亲近的人,这样也就有了依靠和传承。”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我用通俗地来理解就是,两个人的约定必须合法,否则这份合同是无效的,法律都不支持又该如何来维护这份合约的效力,这样没有效力的合约又怎么会履约呢?
假如有两个小偷,约定了我们去抢银行,抢来的钱一人一半,彼此担心对方说话不算话就起草了一个合约,结果事情成了之后其中一个不乐意了,他觉得都是自己的功劳,自己应该拿多一点,另外一个拿少一些,后来一气之下两个人都把对方告上了法庭,结果呢?款被没收不算,两个人都要蹲大牢。这就是在法律之外的合约是不能长久的。
如果用我们公司的文化来理解就是,凡事约定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比如两个人约定上班时间每天打个半天游戏,这样算对得起良心吗?肯定不是,和父母说我出来在拼命赚钱,和妻子孩子说我在努力工作,和领导说我为了公司已经付出很多了还是没有结果,所以这样的约定就不能长久的,赚不到钱两个人都淘汰,也都没办法给亲人交代,不会给两个人的约定形成一个长期有效的机制。所以这样的承诺长期履行就是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公司,会被许多的外力所阻碍,怎么还能继续呢?所以承诺要近于良心才能得到长久的履行。
作为一个有良心的管理者,看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办?来的时候说跟着我好好赚钱的,现在算了不管是有良心吗?看到下属到年底赚不到钱算是有良心?骂一顿打一顿算是有良心吗?要是不符合良心的承诺这个约定又要履行不下去了。所以我认为凡是真正符合良心的才能走得更远,为他好的都是善,初心是善良的就行,再根据每个人来采取不同的方法,希望他能变得更好,不管是骂也好,打也好,都是大善之人。那么凡是为了自己好的都是恶,比如我说了他不听怎么办,反而他来说我多管闲事怎么办?等下我变成坏人了怎么办?到时候他去其它组了怎么办?有利于人者是善,有利于己者是恶。我们要常思考有利于人的事情,即是在培养自己的善良之心,就像赵刚政委一样,把警卫员让给了李云龙还提三个条件来关心对方。所以既要关心对方,也要严格要求才是正确的管理之道,彼此的约定才能走得长远。
我们做生意的经营理念也是这个道理,在客户面前要合法合理地签约,更要符合良心的做事,但凡不符合良心的合同都无法长久,不符合良心的梦想都不可能被实现。善良是一个人最厚的底子,也是一个企业最大的宝藏。我们有许许多多的有良心的人组成了有一颗大大的善良之心的企业,我们约定要在最平凡的工作中成就一生的不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