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莲被以“保护证人”为由,在警局临时看守所住了5日。直到1940年春节的小年夜那天,由罗青峰陪送回家。全家人见雪莲由警察陪送回来都十分惊吓。罗青峰含笑告知一切,全家听到雪莲在大烟馆里的种种优秀表现又是欢喜又是伤心。
白福根说:“这次雪莲受苦受难,多半是吃了无文化的亏,不懂得5倍罚款的严重性。这次获得的奖金,家里再穷也不能动用,给她读到小学毕业吧!”于是雪莲春节后开始了两年的学习生涯,这是后话。
白家为铭感百灵救助之恩,请了四个尼姑在家中念佛诵经,焚纸烧箔三天,超度其亡灵。
下面再略表吉大为的情况:在案发的当天清晨,他在霞飞路电车站接到雪莲送来的小包,因急于赶时间上班,当时未解包查看和细想。等一天忙碌下来,直到下班后他才打开小包来看,见内有:百灵一张盛装倩容的全身照片、两块各一两重的黄金、10多枚银元、一个红宝石金戒指、一个翡翠戒指、一副金叶耳环。这使大为产生了疑问,他想:“这分明是百灵的私房积蓄,为什么刚从南京回来,就急忙要把这小包叫雪莲送交给我,难道她的处境危险?还说什么‘这是送给大为的结婚礼物,以后结婚时送给新娘子。’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新娘子不是她?不好!百灵一定有事!”
吉大为想到这里,顿时心急火燎,把小包放进公文包内,乘车直接飞奔兰桂坊。这时已是案发当天的傍晚,见7号楼前后门已贴了法租界警察局的大封条,里弄内有些人正在指手划脚的评论。他急忙上前探听,才知道早上发现死了3个人,其中一个是百灵,活着的雪莲已被警方带走。
大为听到这个噩耗,犹似五雷轰顶,他又苦又急,连夜赶到宝昌路警察局门前。由于自己与百灵的关系,他不敢直接贸然去询问,只听说里面关着一个小姑娘。大为知道这个小姑娘就是雪莲。他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面对百灵的遗照,想到她生前待自己的种种关爱和好处,不禁肝肠寸断,痛不欲生,一夜流泪直到天明。
等到大为头脑稍微冷静下来时,他想起关在警察局里的雪莲,担心雪莲年幼,把早晨百灵叫她送包的事供出来,自己客观上成了这起凶杀案的嫌疑人,一旦警察掌握这一情节就会上门来抓人。于是他想去自首,争取主动把情况讲明白,但担心这一重大情节,警察能相信自己的一面之词吗?立即被关进牢里受审是肯定的,等关了几个月,弄清问题走出警察局,自己的名声已大受损失,公司的职位也早已换人。他前思后想,心乱如麻,如坐针毡,夜不成寐。这种惶恐不安的日子过了三天,没见动静才稍微安心。料想雪莲并没告诉警方关于“小包”之事,心中十分感激,暗暗表示,今后若有机会,一定不能忘了雪莲的大恩。
过了农历新年,吉大为花50元钱买通宝昌路警察局一个门警,打听到这案件的详细情况,百灵以“弱女抗暴”结案。半年后,吉大为买了一块公墓地,去义塚移出百灵的棺木进行超度落葬,墓碑上写着“未婚妻百灵之墓”。大为守丧三年后才结婚,他的头生子取名“灵儿”,意为“百灵之子”。他对百灵的思恋感念之情,终生缅怀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