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天的

早上跑了5.86公里,好多天没跑了,感觉有点“难”,不是身体上的,是心理上的,这件事似乎不如以前那样让自己热情澎湃,对对对,就是有点坚持不下去了,这是考验一个人的关键时刻,看看自己能不能坚持下去。

跑步回来,洗澡,洗头,洗衣,拖地,干了这些,感觉早上的时间还是很充足的,因为烧水壶拿到了学校,早饭要到学校吃。

盛了学校一盘的豆芽红萝卜还有冬瓜,全是素菜,但里面放了很多的油,尽管我用热水冲了一遍,还是很油,而且还很咸,以后这种早餐还是不吃为好,中午的饭菜更油,我学到了一招,把菜用热水冲洗几下,吃起来就不那么油了,口味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可能是太饿,“饥不择食”没有感到难以下咽,这种吃法相信会好点。

今天中午把刘震云的《一句抵一万句》看完。看的很粗糙,人物虽然不多,事情虽然不复杂,但是人与人之间,事与事之间都有关联,你看的时候会有一种错觉,这不是作者编的小说,而是生活中真真实实存在的人和事,让人一点都不怀疑它的真实性,文中的人物性格各异,但都非常饱满,他们的语言行动非常契合他们的身份,还是那种感觉你丝毫不怀疑这是作者编出来的,在内容上它有一种无形的吸引力,让你不知不觉中被它牵制,你的眼睛,你的心情,你的情绪跟着它慢慢往前走,你的内心在随着事态的变化而变化,这是好小说的魅力,这一点必须承认。

以前我读王朔的书,读余华的书,还有读《围城》的时候都有这种感觉,似乎自己已经进入到书中的世界,跟里面的人物,跟里面的事情,都有了关联。

通俗易懂,是小说最大的特点,也不能这么说,有的小说你读起来,心里老是有怀疑,有反感——胡编,怎么可能?你不相信故事的情节,你怀疑人物的感情,读着读着你就想放下。好的小说,对,好的小说能吸引你,也不是这小说有多高深的寓意,有多厉害的技巧,它就是凭着“俗”让你亲近,让你欲罢不能。

这就像《妹妹你坐船头》《同桌的你》一样的流行歌曲,专业人士不屑一顾,可是普通百姓就是喜欢,为什么?我们明白歌词,我们喜欢旋律,至于有没有什么艺术成分,有没有什么演唱技法,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欢。

这本书也是这样,书中人物不是什么大人物,生活也没有什么大风大浪,就连语言也全是大白话,可是就是这么很放不上午“排面”的元素组合在一起,我们乐意看,能吸引我们的眼光,能激发我们的兴趣。

看完之后,对人物,对生活,对命运你似乎明白了什么,又好像模糊了什么,本来能说出来的道理,感觉又说不清楚,说不清楚的事情吧,似乎又有了新的感觉。

读小说,要的就是这种感觉,似懂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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