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天地,总阴阳,别气化,定灾祥。
“帝曰:善。阳明之政奈何?岐伯曰:卯酉之纪也。阳明 少角 少阴 清热胜复同,同正商。丁卯岁会,丁酉,其运风清热。少角 太徵 少宫 太商 少羽”
黄帝曰:夫子言太阳之政,诚善矣。而运属阳明,又当奈何?
岐伯对曰:阳明为燥金,属五卯五酉之纪也,如上而阳明司天,中而少角统运,下而少阴在泉。是岁司天者金,其气多清,在泉者火,其气多热,中为木运,金气胜之,火气复之。然胜甚者复亦甚,胜微者复亦微。
丁卯、丁酉之岁,大运虽受司天之克,而金气又受火气之复,兼运属阴年,气属阴化,其气俱为不及。清热胜复皆同。惟其同,是以无太过,无不及,气化政令亦与正商同也。何言之?盖丁卯之年为岁会,丁酉异之。二岁之政,大运风胜,司天清胜,在泉热胜也。
况丁所化之少角为初运,戊所化之太徵为二运,己所化之少宫为三运,庚所化之太商为四运,辛所化之少羽为终运,主客亦复同令乎!阳明之政,见于丁卯、丁酉者,如是,而其他可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