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理性未被囚禁在视角之中,它可以超越其初始的限制,更加客观地认识事物。我这里使用的客观性观念与这样一种认识有关,它摆脱了视角扭曲的影响,是一种天使的、神圣的或理想的认识。因此它又与这样一位认知者相联系,这位认知者没有被囚禁在身体之内,没有受制于感官,是一个纯粹的主体。这样一个认知者与客观性观念是一体的。如果前者不合法,则后者也是如此,绝对真理的观念也会和它们一起瓦解。
浅析:
哈里斯博士在这里定义了一种理想化的“客观理性”。其作为认知者时,需要超越于感官,不受身体和感官的限制,成为一个“纯粹的主体”。只有这样,这个“纯粹的主体”,才能获得“客观理性”,其通过客观理性获得的认知才是一种“客观性观念”,这种观念可以反映“绝对真理”。
可是,人类能够成为这样的认知者吗?还是这样的认知者要么只是一种理想化的模型,要么只能是“上帝”本身?
特别是哈里斯博士说到,如果前者不合法,则后者也是如此,绝对真理的观念也会和它们一起瓦解。
就是说,假如人类无法成为“纯粹的主体”,那么所谓的“客观性观念”也就无法达到,“绝对真理”也就无从谈起。
如果依据哈里斯博士对“视角”的理解,人类的视角是永远达不到“纯粹的主体”的“无限”“非视角”的认知的。
哈里斯博士的论述,几乎等于宣告了,在西方文化的视角下,人类根本无法获得真正的“客观理性”以及基于这种客观理性才能获得的客观性观念——对绝对真理的正确无误的认知。
这或许是西方文化相信“神启”的根源所在。因为人类本身无法靠自己而正确地认知真理,因此只能靠神的启示来了解和学习关于真理的知识。
神是无限的全知者,因此只有神才有权宣示真理,才有权诠释真理。人,只能从神对人的关于真理的启示中间接地认识真理。
同时又由于,神不仅是真理的认知者,同时还是真理本身,因此,神的所有启示都是真理的组成部分。神的话,也因此不可能不是真理。
所以当人类在传播真理的时候,就需要引用神的话,而不是使用自己的话,也不是使用自己对神的启示的理解,而只能是神启的原话。
但其实,神的启示在向人类传递的过程中,必然会经历一个适应于人类语言的过程。
哈里斯博士说,语言、语词,同样是一种视角。即语言是有局限的,有主观色彩的、有视角性扭曲的。
所以,即使有人宣称他所传达的真理是神的“原话”,但其实这种“原话”已经经过了人类语言这个管道的加工。
退一步说,即使将此过程所造成的扭曲和失真忽略不计,可是,对于神的“原话”,一个具体的人类,他应该如何“正确”地解读呢?
假如人类的视角必定是有限的、主观的、扭曲的,那么人类所有的解读,都必然是有限的、主观的、扭曲的。
就算“真理”近在咫尺,但呈现在人类的视角下的“真理”则已经被局限,被添加上了主观色彩,被人类的视角所扭曲。
谁能够宣称,自己对于神的启示的理解是绝对正确的呢?
既然没有唯一正确的标准,每个人就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去理解,按照自己的认识去认识。
如果神的“原话”就在这里,却没有任何人能百分之百正确无误地理解和认知的话,“真理”就并未真的为人类所认知。
想要百分之百正确无误地理解和认知神的启示,只有彻底成为神本身才能实现。
但在西方文化的视角下,不会允许这种情况的发生。
视角,决定了“视界-世界”。因此,这种情况也的确不会发生。
如果发生了,也会被视为“异端”。“异端”是永远不会被承认的,不仅不会被承认,而且会成为敌对的对象,“人人得而诛之”。
所以那些敢于大声地说出真理的人,首先要做好掉头的准备。
通过对西方文化视角的考察,我们就会发现这样一个奇特的西式文化怪圈——西方文化鼓励你大胆地追求真理,但你永远不能宣称你已经追上了它。当你在追求真理的时候,你是所有的人朋友。但当你宣称自己追上真理的时候,你就成了所有人的敌人。
不过,在你被当成全民公敌并以异端的罪名从人类的群体中清除掉了之后,慢慢地,“异端”的罪名或许就会消失,甚至人们会逐渐承认,你的确发现了真理。于是,你的名字成了某一种真理的象征,如星星般挂在人类文明的天空里。
这几乎成了一种模式——西式真理发生发展的模式。
幸好自己出生于东方。在感叹自己幸运的同时,也向西方文明的世界里所有勇于发现真理、宣扬真理的勇士们致以崇高的敬意!正是这种为真理而献身的精神推动着一代又一代真理的探索者矢志不渝地砥砺前行,创造了与东方文明风格不同但同样辉煌灿烂的文化。再次向他们致敬!
33、人类如何可能把上帝设想成一位全能的、非视角的认知者?这种想法的可能性本身便揭示了一种自我超越的能力,它是反思中的自我提升,与理性的生活不可分割。传统观点把一种非视角的认知当作所有视角认知的量度,这其中蕴含着某种非常正确的东西。
浅析:
在笔者看来,人对“上帝”的设想,其实是人对“理想生命境界”的设想。
人在认识世界,认识生命,认识自己的过程中,深深地感到自己的渺小。但在人类生命的内在深处,有一种对生命及自身的期待,即拥有无限的、全能的认知能力,可以解除所有一切困惑和问题。“上帝”作为这种理想的承载者,就诞生了。
的确如哈里斯博士所说,这种想法的可能性本身便揭示了一种自我超越的能力。这是人类希望超越自身的一种终极理想。正是在这种理想之光的照耀下,人类不断地超越着自己,不但地反省、反思、总结,提升、进步、升华。
人类由此一次次地超越了原有的视角,一次次地打开了新的视角,开创出了新的世界。
“上帝”创世的过程,其实正是人类创造过程的映射。只是映射到了更为恢弘广阔的背景里,于是,那场景就变得无比神圣与神奇。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光明,是人类的需要,而非上帝的需要。
只有借助光明,人类才能认识世界,认识生命,认识自己。
可是,人类或许忘记了,光,本质上而言,其实是精神之光,是智慧之光,是觉照之光。它代表了生命的觉醒,代表了生命对世界和自身真相的自觉。
物理世界的光线,只能让人类看到世界的表象。
唯有内在的智慧光明,才能让人类看清世界和自己最深层的真相。
这种光,一直深藏在人类生命的内在,深藏在人类的精神之中。
但除非人类的精神能够安静下来,不再躁动。否则很难发现光之所在。
东方文化最核心的智慧,就是找到了一条发现光、培养光、强化光、成为光、妙用光的道路,并把它称之为“道”。
光本身即是道,亦称道光。此光有无限的妙性、妙用,称之为德。体用合称,曰道德。
但西方文化却走上了一条似可称之为“画地为牢”的崎岖之路,绕来绕去,也绕不出那个无形的地牢般的迷宫。
西方文化,将人性中最善美的光明的一面推到了极致,并将这种荣耀奉献给了“上帝”,然后将人性中最丑恶的黑暗的一面推到了极致,并将这种诅咒给了“撒旦”。而人呢?就在上帝的神性和撒旦的魔性之间左右摇摆着。
于是,人必须接受上帝的审判,善美者可赐予天堂之圣恩,丑恶者必给予地狱之诅咒。所以,这哪里是上帝的审判,而是人类对自身神性与魔性的审判,并以此审判来自我警醒,惩恶扬善,为善去恶。
光呢?光的道路呢?这最重要的事似乎反而被遗忘了。
于是,伟大的耶稣不得不现身说法:我是光,我是道路,我是真理,我是生命。
耶稣在自己生命的内在找到了光。这光,是永恒的生命,是永恒的真理,是永远的天堂,是永远的伊甸园。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 14:6)
但听懂耶稣的话的人似乎并不多。特别是从整个西方文化的发展历程来看,耶稣的启示已经在人们耳边响了两千多年,但追寻内在的精神之光、真理之光、智慧之光、生命之光的智慧之道,并没有成为西方文化的主流。
以美国耶鲁大学哲学博士为代表的西方文化精英人士,其最核心的视角仍然还停留在“无限与视角”,还停留在“无限的观念意味着人类不可能获得绝对真理”。换句话说,人们的心还是没有真正地静下来,还在自我编织出的本自无解的迷宫中喋喋不休地寻找着“出路在哪里”。
哈里斯博士是庄子的拥趸者。其实,答案就在《庄子》一书中。
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
——《庄子.天道》
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逆,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
——《庄子.应帝王》
哈里斯博士不是一直非常向往一种无限的、非主观的、无扭曲的、非视角性的客观理性认知吗?
不应总想着把这种认知的权利保留给“上帝”。庄子的境界其实远比所谓的“客观理性”更为高远。
哈里斯博士所向往的“客观理性”犹如站在喜马拉雅之巅俯瞰人间,极目远眺,一览无余。这虽然的确非一般人所能及,但古老东方的庄子,已经在太空里遨游了好几圈,回来却发现,西方人还在艰难地攀登着珠穆朗玛呢!
向勇敢攀登珠穆朗玛的西方勇士们致敬!同时向自在遨游于天地古今的东方圣人们致以无限的礼敬和景仰!东方之光,吾心于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