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我现在碰巧所处的位置并非牢狱。我不仅能够移动,而且在想象和思想中,我即使没有移动也能超越这些限制。
浅析:现有的视角虽有局限,但并非牢笼。当你看到了自己的视角,你就超越了它。不仅如此,你还可以以此为妙法,不断地超越自己的思想,超越自己的知见,超越自己的念头,超越生命深处的习气,超越意识深处习惯性的概念,一路不断地超越下去。我们的生命就在不断的超越中一次次获得了成长和升华。
哈里斯博士的“视角”,主要应用的领域是学术研究,其视角的超越,也主要发生在“想象”和“思想”当中。其视角可称为“学术视角”。
笔者《视角》系列中的“视角”,则是“生命视角”,视角就是生命本身。因此,视角应用的领域既含括了人的社会活动,包括科学研究、学术研究等,同时也涵括了鲜活的人的生命中的一切,包括外在和内在,无有其余。
视角不同,对应的“视界-世界”就不同,超越的意义也不同。学术视角获得的超越是学术水平的超越,生命视角获得的超越是生命本身的成长和超越。
10、自我能把自身提升到超越于最初束缚它的各种视角,这种能力要求做出越来越恰当的(即较少受视角束缚的)、在理想状况下真正客观的描述,从而要求一种越来越摆脱视角性扭曲的对实在的理解。
浅析:通过对视角的全面考察,就可以超越原有的视角。
哈里斯博士这里提出了一个概念,视角性扭曲。这个观点是非常独到的,它非常形象地表达了“视角”下“视界”的“局限性”——这种局限不仅是不全面的,而且是扭曲的。
可以看出,虽然哈里斯博士通过“视角原理”的运用,洞见到了“视角”非常独特的一面——即对原有视角的考察将使我们超越原有的视角。
但对于“视角”和呈现在“视角”里的“内容”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区分。如果不做区分,会有何种影响呢?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哈里斯博士前面的表述:我们只能把从那个视角向我们显示的内容理解成某种东西的一种视角性呈现,而这种东西不能如其本身地显示自己。
在这里,“视角”和“显示的内容”,在“视角性呈现”中融为了一体。
在这里,“视角”几乎可以等同于“显示的内容”,是“显示的内容”的“某一种特性”,什么特性呢?“局限性”和“扭曲性”。
在笔者的《视角》系列中,将人的认知,立体化地表述为“心-视角-视界-世界”,虽然一切都是视角,但同时在逻辑层面,视角是本自超越于“视界-世界”的,这种超越性,不需要新视角的介入,而是视角本自具有这种超越性。
这种超越性之所以能够成立,正是因为在逻辑上,将“视角”和“视界”、“世界”分开了。视角决定视界,同时超越视界。
但是在哈里斯博士这里,超越,只能借由新视角的介入才能完成。
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在哈里斯博士的眼中,“视角”和“显示的内容”是不再区分的,这种不再区分看似是合理的,它也符合我们的一般性认知。但当我们深入去考察的时候,就会发现,不应该把它们混为一谈。
比如,以电视屏幕和播放的画面来比喻,屏幕相当于视角,画面相当于内容。虽然画面的显示离不开屏幕,但屏幕是超越于画面的。屏幕的分辨率的确会影响画面的清晰度,低分辨率会造成对画面的较大的扭曲,屏幕本身也会局限画面的显示,比如屏幕尺寸的大小就局限了画面的大小。但屏幕仍然具有超越于画面的特性。即,屏幕决定了画面的显示效果,但同时也超越了画面。
在这一点上,哈里斯博士关于视角的所有论述内容中都没有体现出这一点。
不仅如此,在哈里斯博士的眼里,因为内容显示的扭曲是视角带来的,因为就把“扭曲”称之为“视角性扭曲”,这进一步深化了视角的“局限性”,而视角本身的“超越性”被掩盖了。超越只能由新视角的介入带来。
因此在哈里斯博士的视角里,是无法推论出这样的结论的:视角决定视界,同时超越视界。
不过,哈里斯博士的“视角性扭曲”也带给了我们一个更深的启发,即,如果你不能超越你的视角,你就会被局限了的、扭曲了的“视界-世界”所欺骗,而一直把“假相”当成“真相”。
另外,哈利斯博士认为,“实在”的“真相”是“不可见”的,人类只能“做出越来越恰当的(即较少受视角束缚的)、在理想状况下真正客观的描述”。
这一论述对于我们的启发是:永远要小心,不要轻易地认为自己的所见是“真正客观”的。这为我们不断超越自己的视角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但同时,这种观点也有一个明显的问题,即,既然“实在”的“真相”永远是“不可见”的,那么谁的观点更“客观”就需要在对比中去评判。
可是,由于“真相”的“不可见”,评判“客观”的“参照系”就变得“相对”起来。
就像对量子力学的解释一样,五花八门的解释众说纷纭,谁都说服不了对方。因为“真相”被彻底隐藏了起来,“相对”也变得模糊不清。面对无法理解的实验结果,各种角度的解释遂蜂拥而来,但同时也莫衷一是。
这或许就是追求“客观”到极致之后的“不可解”的“困境”。
而在“心-视角-视界-世界”的体系下,不强调所谓的“客观”,只关注“视角”本身,并承认没有完全相同的视角,所以也就不存在完全相同的“视界-世界”。
人在不断超越自己视角的过程中,随着视角的不断超越,也就理解了不同的视角。
也就是说,不需要树立一个所谓的“真正的客观”在那里作为衡量的标尺,而是寻求彼此之间的“理解”。而“理解”的途径就是通过考察双方的视角来达成。当彼此看清了对方的视角,也就理解了对方的观点。而随着对视角的考察,同时开创出了新的视角——包括对自己视角的考察、对对方视角的考察,对双方视角的对比考察,对能够涵括双方视角的更高视角的寻觅,这每一步都是在不断地开拓新视角。
视角的境界就是生命的境界,视角的拓展就是生命的拓展,视角的升华就是生命的升华。
所以,这种体系下的“视角”,不追求“谁对谁错”——因为对错是相对的,视角不同,对错即不同——而追求在对自我视角不断超越的基础上获得对不同视角更深的理解和包容。而这种理解和包容正是来自于视角的这样一个特点,即,在更高的视角下,看到了对错的相对性,从而理解了对方,也包容了对方。
当你的视角可以包容任何不同的视角时,这即是“无限”。
这里的“无限”不是数量上的无限多,而是心态上的无分别、不执著——理解、包容任何视角,灵活使用任何视角,但同时也不执著于任何视角。
这样的“无限”是可以达到的,因为,人类心灵的本体与本性,本自无限。
11、追求真理要求自由,而自由不承认任何限制。自由的理智使我们认为,甚至理性也对我们的见解构成了束缚。
浅析:“客观”地说,哈里斯博士这段论述非常有见地,他甚至看到了“理性”的“局限”。
这为东西方文化交流创造了一种可能性,即,以东方文化的“感性智慧”,去弥补西方文化“理性智慧”的不足。
东方文化的“感性智慧”,不同于“被局限的、被扭曲的、个人化的视角”。
但在西方文化的视角下,“感性”常常被视为“主观的”、“非客观的”、“受限制的”、“被扭曲的”。
这也是为什么“视角”虽然对哈里斯博士的学术研究有很大的帮助,但其仍然认为“视角”的本性是“有局限的”、“扭曲的”。
包括这里所阐述的:追求真理要求自由,而自由不承认任何限制。
不承认任何限制,几乎等同于不承认任何“视角”。因为任何视角都是“有限制”的。
自由的理智使我们认为,甚至理性也对我们的见解构成了束缚。
哈里斯博士之所以能够提出这样的创见,是因为其除了具有追求真理的客观性之外,还有一种哲学家所特有的对生命本身的关切。
也正是从这种关切出发,哈里斯博士反思了一味地追求客观真理所带来的问题——生命意义和价值的丧失。
并以此生命关怀的视角看到了这样一点:“自由”不应仅仅是追求绝对的客观性,还应该考虑生命本身的特殊存在。
因为,对“自由”最深切的需求正是来自于生命本身。
哈里斯博士的这一反思具有非凡的意义,他的反思代表了西方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对“生命意义和价值”丧失的警觉——如果失去了意义和价值,就没有人类的幸福可言。
对于哈里斯博士的反思,笔者用另一种方式表述如下——
真理应同时饱含着真、善、美三个方面,如果仅仅一味地追求真,而丧失了善和美,这种真理带给人类的就绝不是福音,而是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