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z.f职能部门,开动脑筋、想尽办法,遂催生了一种崭新的解决就业的方式——成立“合作社”。
最初的“合作社”是自发的,即有相同技能的人组合在一起,进行简单的协同劳作,从而提高生产效能,如会做手工布鞋的几个人聚在一起,分成专门做鞋面的组、专门做鞋底的组、专门做鞋帮的组、专门做成品的组,甚至分出专门出去卖鞋的人。
发展到后来,就由最底一级的基础z.f组织——“街道办事处”将辖区内的返城“知青”和待业青年组织起来,成了一个大的“合作社”,再根据不同技能与分工,组成若干个“生产组”。
以熊伟户籍所在的“汪家拐街道办事处”为例,就成了了一个类似“总公司”一级的“汪家拐就业合作社”,其下又分设了“百花丝印生产组”、“城边橡胶生产组”、“柳荫白铁生产组”等近十几个“生产组”。
一个街道办事处所管辖的几条甚至十几条街巷,每一条即为一个辖区,每一个辖区几乎都有一个“生产组”。
如,“百花丝印生产组”是指,以“丝网印刷”为项目的“生产组”,设在“百花新村”居民点这个辖区内。
同理,“柳荫白铁生产组”是指,以“白铁制作” 为项目的“生产组”,设在“柳荫街”这个辖区内。
以此类推。
各个“生产组”产生的经济效益,要全额上缴“合作社”,再由“合作社”统一发放所有人员的工资,余下的利润再上缴“街道办事处”,而“街道办事处”利用这些利润,根据实际就业需求,再开办更多的“生产组”。
任何一个集体协作的单位,都需要管理人员,尤其是生产企业,更是必须如此。
然而,无论是“合作社”,还是“生产组”,都是临时拼凑的人员,并无专业的管理人才,也就只要“矮子里面挑高子”,就地取材的凑合将就的“赶鸭子上架”了!
一些请来传授技术的老工人、老师傅,成了“生产组”最早一批管理人员。
接下来,一些年纪较大一点、头脑灵活一点、做事沉稳一点的“知青”,或毛遂自荐,或群众拥戴,成了“生产组”的真正“当家人”。
他们其中个别表现突出的佼佼者,更被提拔晋升为“合作社”的主管或会计之类的管理人员,成了坐办公室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