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唐朝的柳浑,是德宗时期的宰相。
当时有玉工位皇帝制作玉带,不小心损坏了一块玉。玉工不敢上报这个事,只好私底下又买回来一块玉补充上。
等到进献玉带的时候,皇帝发现两块玉的成色不一样,就直接找出来了,玉工无话可说只能认罪认罚。
皇帝因为被玉工欺骗而愤怒,就给京兆府下令将玉工处死。
柳浑说:“如果皇帝陛下直接就把人杀了也就罢了。现在陛下把案件委任给有关部门,那就得按规章制度进行判决。按照相关制度,不小心损毁了御用物品,应该杖刑。请求陛下按照法律法规判处这个玉工杖刑。”于是这个玉工最终也没被判处死刑。故事出自唐书的柳浑传。
按:没有主观恶意的失误,处罚也就那么回事。但是如果是那些想搞事情的人来判决,一定会把罪名朝欺君罔上的方向引导。
舜典曰:“宥过无大。”
玉工并不是有心故意欺骗皇帝的,只不过是因为不小心损毁了玉而做出赔偿,实在是情有可原啊。
02
原文
唐柳浑,相德宗。玉工为帝作带,误毁一。工不敢闻,私市他玉足之。及献,帝识不类,擿之,工人服罪。
帝怒其欺,诏京兆府论死。浑曰:“陛下遽杀之则已。若委有司,须详谳乃可。于法:误伤乘舆器服,罪当杖。请论如律。”由是工不死。出唐书柳浑传。
按:误伤之法,罪止于是,若使深文者议之,则必坐以罔上不恭之刑矣。舜典曰:“宥过无大。”玉工非敢为欺者,乃误毁而备偿耳,实在可宥之科。
03
补
柳浑:唐朝宰相。幼年丧父,但是却努力学习,终于进士及第,最终位列宰辅,封宜城县伯。他也是我们的老熟人了,故事在“014柳浑白冤”,搜索历史消息可得。
德宗:即唐德宗李适(kuo,四声,阔),李唐第十位皇帝。这位爷有成绩,但是失误也是巨大的。他施政不善引起了泾原兵变,只能出逃长安。此后李适的业绩一泻千里。
04
感
这个事怎么说呢?要是按戴胄的说法,“臣子于君父不得称误”,那这个玉工算是死定了。不过不管戴胄到底心里如何想,他总归是想救人的。
这里的柳浑也是想救人的。所以,直接按“误伤”处理了。
我觉得如何处理倒在其次,从玉工的角度来看待这个事情的话,第一时间将玉被不小心损毁了上报才是成本最小的方案。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错误也从小慢慢变大,直到这个错误我们再也兜不住了,然后我们就被这个原本的小错误压死了。我们之所以会被压死,除了我们选择了错误的方案以外,还因为没有柳浑愿意帮助我们,不过我们也不能把宝都压在柳浑这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