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有些好处似乎不是那么容易区分“被动接收”与“主动接受”的。比方说,假设宿舍管理委员会为了丰富大家的业余生活,在楼道里架设了一个大喇叭,每到晚上九点的时候就开始播放流行音乐和相声小品之类节目,并且要求每个同学负责一天的播放任务。张三一开始对此表示拒绝,说我每天背单词复习功课还来不及呢,根本没有时间和兴趣收听广播。可是没想到,起初张三抗拒听广播,可是慢慢地,他居然喜欢上了听广播,甚至养成了习惯,每到晚上九点就打开宿舍的门,躺在床上听得不亦乐乎。一个月后,宿舍管理委员会找到张三说,明天轮到你给大伙儿播放节目了,否则的话你就是一个搭便车者。
我想请朋友们仔细思考一下,按照公平游戏原则,张三是不是有义务去播放节目呢?在这个例子中,虽然张三一开始不认同宿舍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但后来他似乎的确是“主动接受”了这个规定带来的好处,因为他不仅听的如痴如醉,而且还特意打开门来收听。如果张三不想听的话,完全可以关上门窗,甚至戴上耳机,“主动拒绝”这些好处。
话说到这里,也许张三会反驳说,可是问题在于,我之所以现在爱上听广播,完全是迫不得已,因为即使我关上门窗,戴上耳机,也无法阻止广播的声音钻进我的耳朵,我简直就是逃无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