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学习第19周第91天《法禁 第十四》第5~7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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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人则以为己赐,举人则以为己劳,仕人则与分其禄者,圣王之禁也。交于利通而获于贫穷,轻取于其民而重致于其君,削上以附下,枉法以求于民者,圣王之禁也。用不称其人,家富于其列,其禄甚寡而资财甚多者,圣王之禁也。拂世以为行,非上以为名,常反上之法制以成群于国者,圣王之禁也。饰于贫穷而发于勤劳,权于贫贱,身无职事,家无常姓,列上下之间,议言为民者,圣王之禁也。
壶士以为亡资,修田以为亡本,则生之养私不死,然后失矫以深与上为市者,圣王之禁也。审饰小节以示民,时言大事以动上,远交以逾群,假爵以临朝者,圣王之禁也。卑身杂处,隐行辟倚,侧入迎远,遁上而遁民者,圣王之禁也。诡俗异礼,大言法行,难其所为而高自错者,圣王之禁也。守委闲居,博分以致众,勤身遂行,说人以货财,济人以买誉,其身甚静,而使人求者,圣王之禁也。行僻而坚,言诡而辩,术非而博,顺恶而泽者,圣王之禁也。以朋党为友,以蔽恶为仁,以数变为智,以重敛为忠,以遂忿为勇者,圣王之禁也。固国之本,其身务往于上,深附于诸侯者,圣王之禁也。
圣王之身,治世之时,德行必有所是,道义必有所明,故士莫敢诡俗异礼,以自见于国;莫敢布惠缓行,修上下之交,以和亲于民;故莫敢超等逾官,渔利苏功,以取顺其君。圣王之治民也,进则使无由得其所利,退则使无由避其所害,必使反乎安其位,乐其群,务其职,荣其名,而后止矣。故逾其官而离其群者,必使有害;不能其事而失其职者,必使有耻。是故圣王之教民也,以仁错之,以耻使之,修其能、致其所成而止。故曰:绝而定,静而治,安而尊,举错而不变者,圣王之道也。
字词注释
[1]交人:与人交往。
[2]仕人:推荐他人为官。
[3]交于利通而获于贫穷:此句是说结交那些通达显贵之民并收揽人民人心者。利通,犹言富贵通达者。通,达。获,获取,收揽。
[4]轻取于其民而重致于其君:意思是以损害君主利益来拉拢小民。致,求。指求取、求得。
[5]求:通“赇(qiú)”。贿赂。
[6]用:消费,用度。
[7]家富于其列:以上是说,那些出手阔绰、家里财富与其官爵不相称的人要予以禁绝。列,位次。此指官位。许维遹云:列,爵位也。一说谓家业。
[8]拂世:违逆世道。拂,违背,违反。
[9]成群于国:在国中结连朋党。
[10]饰:掩饰,装扮。发:孙星衍云:“发”读为“废”,古字通用。
[11]权于贫贱:此话大意是在贫贱群体私自立自己的威信。权,在贫贱中树立权势。权,通“㩲”字。㩲,为“捲”之异体。《说文》:“捲,气势也。”
[12]职事:常业。
[13]家无常姓:指家中无固定的生业。丁士涵云:“姓”当为“生”,假借字也。生,指产业,财业。
[14]壶士:郭沫若云:“壶”殆假为“餔”。“壶士”犹言养士,指供养游士。一说“壶士”为礼士。
[15]修田:何如璋云:“田”乃“甲”之坏字,修田,当为“修甲”,与“壶士”为对文。一说修田,指治理田业。
[16]则生:郭沫若云:乃“贼臣”之误。不死:使当死之人不死。
[17]失矫以深:指顽固不化。言蓄养私士者有所恃,强直不让,因以深入要挟,使所求必得。失矫,郭沫若云:“失”殆“矢”字之误,当为“矢矫”,犹言强直不让。矫,强硬,强直。为市:指讨价还价。
[18]示民:即“示人”。向人显示。
[19]动上:激使,激动。
[20]远:他国之人。
[21]假爵以临朝:借助高爵控制朝政。假,借。临朝,控制朝政。
[22]杂处:混杂在民众之中。
[23]隐行:怪诞行为。辟倚:僻邪不正。
[24]侧入:偏行。迎远:迎合广大的名声。远,远大。
[25]遁上而遁民者:句意为欺上瞒下的意思。遁,欺骗。
[26]大言法行:指夸己行可为人法。
[27]错:通“措”。安置,放置。
[28]委:指积蓄。
[29]说人:即取悦于人。说,同“悦”。
[30]买誉:邀取声誉。
[31]静:指安闲。
[32]僻:邪僻。
[33]诡:怪异。辩:有理有据。
[34]顺恶而泽:支持邪恶,巧于润饰。泽,饰,润饰。
[35]蔽恶:隐蔽罪恶。
[36]遂忿:发泄私愤怨怒。遂,通达。
[37]固:即禁锢、闭塞之意。安井衡云:固读为“锢”,塞也。
[38]往:“诳”之借字。欺骗。
[39]自见:自我表现,自我标榜。见,同“现”。表现。
[40]缓行:宽行公法。张佩纶云:“缓行”当作“缓刑”。
[41]和亲:王念孙云:“和亲”当作“私亲”,字之误也。上文“厚财博惠以私亲于民”是其证。
[42]故莫敢:安井衡云:“故”字当衍。应删去。
[43]渔利苏功:谋取功利。苏,生息,取得。
[44]取顺:取悦。
[45]反:同“返”。回到。
[46]错:通“措”。安置。下文同。
[47]绝而定:断绝各种人的不合法度之行为。绝,截。《释名·释言语》:“绝,截也。”故绝、截义通。
译文参考
把因国家需要而结交有关人员当作是自己的个人恩赐,把为朝廷荐举贤才看成是自己的功劳,推荐人出任官职,又要与其均分其俸禄,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既结交权贵,又收揽贫民;对百姓轻征赋税,对君主重求财富;削取朝廷利益来亲附民众;枉顾君主的常法公益,以讨百姓喜欢,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消费用度不符合其身份,家业和恒产超过其爵位等级,俸禄很少而资财极多,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干违背世俗风尚的事情,靠非议君主来猎取名声,经常反对朝廷的法制,并以此聚徒结党,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故意装成贫穷的样子,而放弃辛勤劳动,又在贫贱群体中树立权势;自身没有固定职业,家庭没有固定恒产,却自居于朝廷与百姓之间,每有议论便声称是为民请命,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
供养游士成为自己叛亡的资本,制作兵甲、修治武器作为自己的本钱,豢养乱臣贼子、私藏亡命之徒以形成抗衡力量,然后强直不让地深入要挟君主,讨价还价地使所求必得,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注重修饰小节装模作样地显示于民众以赢得尊重,经常议论些大事来震动国君,广泛结交四邻来压服同僚异议,凭借自己位高权重来控制君主、操纵朝政,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屈身降位杂处于黎民百姓之中,行为怪僻侧身而行以招注目,以获取广远的名声,欺瞒君主又蒙骗百姓,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违逆世情、抗拒礼节,让用夸诞言辞文饰自己的荒唐行为,令其成为合理行径,借此来抬高自己的地位,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拥有积蓄而生活安逸,广施财物收买民众,行事殷勤顺从人意,用财货来取悦人心,以接济别人来沽名钓誉,自己能安然静守、稳坐不动,却使人都来求助,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行为邪僻而又态度顽固,言谈诡谲而又伪言善辩,道术错误而又运用广泛,支持邪恶而又文过饰非,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以勾结成私党为友爱,以包庇罪恶邪行为仁慈,以诡计多端为才智,以横征暴敛为忠君,以发泄私愤为勇敢,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堵塞国家的根本,竭力蒙蔽欺骗国君,暗自依附诸侯,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
身为圣明的君王治理世事,当处在国家安定、治世清明的时候,树立德行必须定下正确的标准,推行道义也必须有个明确的准则,这样,士人都不敢悖逆风俗、违反礼节,不敢在国内以奇言怪行自我标榜;也不敢布施小惠,缓行刑罚,来结好上下,收买民心;也不敢越级僭职,谋取功利,来取悦国君。圣王治理臣民,对于钻营竞进、越职求利,一心向上爬者,积极地说要使他们无法得到利益;对于遇难而退、失职避过,一心只想推卸责任者,消极地说要使他们无法逃避惩罚;务必要使人们回到正常的道路上来,安心自己的职位,乐于和人同心共事,一起努力尽心职守,珍惜自己的名声,做到这样才算是达到目的、才肯罢休。所以,对于超越职权、脱离同事的人,应当使他遭受一定的利害损失;对于不能胜任职务而玩忽职守的人,必须使他们蒙受一定的声名耻辱。因此,圣王教育臣民,是用仁爱之心来安置保护他们,用羞耻之心来激励驱使他们,促使他们提高能力有所成就才罢休。所以说:断绝非分之举以定国法,清除各种非分之念以治天下,安稳而尊荣,各种政治措施方向坚定不随意变动,这才合乎圣王之道。
核心内容解读
《法禁》篇重点而具体地论述共计十八种应该依法禁止的违法行为。先代的圣王都是严禁违法的行为来统一民心的。这十八种“圣王之禁”,大到擅权专国、改变国家常法、私通外国,小到沽名钓誉、奇谈怪论,表现形式不一,采用的手段不一,但实质都是违法行私,损国害民,满足私欲。本篇对此严加批判。最后,要求治国君主必须坚定地立法行法,对违法的人和事要严加禁绝,使其无利可图。
我们知道,《管子》的内容中有儒道法墨等多种思想的影响。本篇中的圣王之禁主要是从法的制定和实施方面论述具体的管理臣民的措施,哪些行为是必须禁止的。不过,在分析这些行为被禁止或被倡导的评价标准时,我们可以感受到其底层的价值观,其中重要的一点区别就是以自己私利出发还是以国家或百姓利益出发。
想到《论语》中将君子与小人对比时的描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孔子认为,君子的品质是“怀德”和“怀刑”,而小人的特点是“怀土”和“怀惠”。朱熹对这四个词做了进一步的解释:“怀德”,指君子心存仁德;“怀刑”,指君子心存法禁,知道哪些事情决不能做。相较而言,小人“怀土”,心存占有,而且“怀惠”,总是想着各种利益恩惠。一句话总结,君子、小人的差别,根子上是公、私之间的差别。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便是君子;以私自利益为出发点,则是小人。可以,在先秦思想中,公私之别,已经既是一种君子个人品行评价标准,也是圣王以法来引导臣民行为的管理标准。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重读先秦诸子思想
德国思想家雅斯贝斯提出著名的“轴心时代”概念,认为在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200年之间,人类文明取得了重大突破,在精神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张力,发生了“终极关怀的觉醒”,开始以理智方式和道德规范来面对人类社会。轴心时代的各个文明,都出现了伟大的精神导师,他们提出的思想原则造就了不同的文化传统,一直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生活。
春秋战国时期,中华文明的天空群星璀璨,其中最明亮的一颗星是孔子,孔子是道德大师;最耀眼的一颗星是老子,老子是智慧大师;还有儒家的孟子、荀子,道家的庄子,法家的韩非,墨家的墨子。他们的思想滋养哺育了中华民族,塑造了中国人的集体人格。
仰望先秦的天空,尽管不同的星宿有着不同的光芒,甚至互相冲淡,墨子要《非儒》,道家要绝仁弃义,孟子要“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孟子·滕文公下》)。然而,先秦诸子的思想文化渊源却是同一的。他们都仰慕同样的先圣,这就是尧、舜、禹、汤、文、武。孔子赞誉唐尧不吝溢美之词,代表了先秦社会的共识,“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论语·泰伯》)他们都引用同样的典籍,这就是“六经”。一般认为“六经”为儒家经典,实则不然,“六艺,非孔氏之书,乃《周官》之旧典也。《易》掌太卜,《书》藏外史,《礼》在宗伯,《乐》隶司乐,《诗》领于太师,《春秋》存乎国史”(章学诚《校雠通议》)。他们都使用同样的概念,这就是道、德、仁、义、圣人和君子。
先秦诸子都喜欢道的范畴,老子把道看作是天下万事万物的本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四十二章》)。孔子认为道是至理,“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墨子常论“圣王之道”,孟子喜谈“圣人之道”,韩非著有《主道》。荀子则认为:“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若也。”(《荀子·正名》)中华文明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相当成熟,先秦诸子生活在同样的文化氛围中,自然而然地继承同样的文化传统,汲取同样的文化养分。
秦汉之后,中华文明的天空失去了往日的热闹,再也没有重现先秦时期的灿烂辉煌,不同的星宿遭遇了不同的命运。汉武帝“罢黜百家,表章六经”,统一了传统社会的思想意识形态,儒家之星更加明亮光大,历史地占据了文化的主导地位。道家之星悬而不坠,依然闪烁不已,与儒家形成了阴阳互补的文化结构。老子阴柔,称颂水德,“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老子·第八章》)。孔子阳刚,要求君子“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论语·泰伯》);寄情自然界是“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彫也”(《论语·子罕》)。
法家之星隐而不显,似无实有,与儒家形成了外儒内法的政治结构。汉宣帝指出:“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汉书·元帝纪》)真实地道出了儒家与法家的本质关系,绵延传统社会两千多年,“自汉以来,学者虽鄙申、韩不取,然世主心悦其言而阴用之;小人之欲得君者,必私习其说,或诵言称举之,故其学至于今犹行也”(苏轼《东坡书传》)。儒道法或阴或阳,或内或外,互补协同,和谐相生,共同铸就了中华民族的灵魂,“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
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认为:“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儒道法墨之所以能相继闪耀在先秦的天空,就在于他们提出的伟大思想。儒家是仁,“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生存的真理。道家是道,“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第四十章》),理性地叩问了自然界运行的规律。法家是法,“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冷峻地提供了政治治理的有效模式。墨家是兼,“今天下之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务为也”(《墨子·兼爱中》),深情地反映了社会大众的平等诉求。儒道法墨既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也是中华文明的思想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永远值得人们去探寻和挖掘,从而为现代社会和现实人生贡献智慧与力量。
中国历史上的改革,大多追踪先秦时期,呈以“托古改制”的面目。托古改制不仅是为改革提供依据,更是为改革寻找思想指导和智慧启示。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变局之中,人类社会也需要再一次回到轴心时代,向先贤圣哲们请益。用罗振宇的话说,中国人的祖先为每一个难题都写下过多种多样的解题思路,做过各种各样的解题动作,那这些答案未必适合今天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但是每一个现在还生存的地球人都有可能从中得到启发。所以,重读中国传统经典,探求解决人类面临问题的良方,寻觅促进国家现代化的动力,能够提升个体生存质量,照亮人生的前行之路。
参考资料
《国学溯源》,夏海,中华书局,2020年7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