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7|传习录|何谓扬善削恶?

又曰:“‘五经’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恶,示训诫。善可为训者,时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爱曰:“存其迹以示法,亦是存天然之本然;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欲于将萌否?”先生曰:“圣人作经,固无非是此意。然又不必泥着文句。”

----王阳明《传习录·徐爱录》

所有的著述目的都是惩恶扬善,或者说是为善去恶,王阳明认为这就是格物,格物就是为善去恶。写作的目的就是要达到这个目的,在记录所有的事情的时候一定要记住这些内容。就是要把善的事迹好好记录下来,不仅记录还得大力宣传,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善。还有一种行为也是善,就是把恶的事情删除掉,不需要记录详细的过程,只需要留下训诫就可以了。

这就好比一个小偷偷了东西,我们不需要把他偷东西的方法、过程、工具都记录下来传播出去,其实只需要记录一句话,不可以偷东西就可以了,如果把具体的过程写下来反而会造成很多人的心里萌动一些坏心思,反而教会了很多人在迫不得已的时候用这种方法的可能性,有时候不知道可能还没办法了,知道了也许还有作恶的可能性了。这就是不能记录坏人做坏事的具体事迹,普通人都很难扛得住这种人性极限的考验,如果没有见过倒也就不会,不会了也就没有机会犯错了。

所以呢,我们要大力弘扬善良的人做的那些善良的事情,把事情的经过说得细一些,过程越精彩越好,传播力度越大越好,而那些恶人做过的事情就不要经常讨论了,如果总是说个不停倒还会引起别人动这个坏心思,只需要训诫,如“不偷盗”,这样就可以了,顶多就是说明白后果,如“偷盗要坐牢”。因为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被恶人所伤,但是很多人忍不住就把恶人伤人的事情经常说不停,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事,主要呢我想还是自己有受害者的心态,所以心中难免有一些恨意,总是在把恶的事迹宣扬并非是善,多半是发泄心中的情绪,其如果没有能力惩恶,不说也是在为善,但是可以训诫旁人不做。这都是在弘扬善良,削除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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