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汉斯是我羡慕的好好学生,被贴上“书呆子”的标签。如果是我,我应该会羡慕他的聪明,因为我是一个从头到尾都很平庸的人,所以当他放弃读书那一刻,我不理解。
虽然我知道他陷入了深深地自我怀疑和抑郁,可是我就是无法理解,为何海尔纳会给他带来如此大的波动。我觉得他像是个学不会彻底放纵又想摆脱世俗牵绊的人,这点又莫名其妙地跟我很类似。我多么希望他在最后能够重新拿起课本(目前我正看到第七章,他正在机械厂做学徒),走向他原本规划的道路,并且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这似乎是对他的希望,同时也是对我自己的希望。
在这本书中我很喜欢卢修斯,特别是他学乐器的那块,有一种固执地傻劲儿,让我想到初中时我明明知道自己的歌声不堪入目,可是还是攒着劲儿让别人欣赏自己喉咙发出来的真挚的感情。
他们会顺着我的意愿说话,但总有个别的人会直戳戳的告诉我:“别人唱歌要钱,你唱歌要命!”可是,我那是还是会觉得自己的声音没差到哪里去。
到了大学,我似乎有一段时间像汉斯一样,找不到人生的方向,不过我没有像他那么被影响得如此彻底。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好几次想起毛姆的《刀锋》,那个追逐人生意义的年轻人潇洒自在的背影,那个最后在修车厂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服的身影,还有那个在桥边与毛姆分别的身影,汉斯的感觉总能跟他重合。
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或许到最后,汉斯会给我不一样的惊喜,他或许不是别人,而是只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