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阴阳,大制有六度:天为绳,地为准,春为规,夏为衡,秋为矩,冬为权。
规者,所以员[1]万物也;衡者,所以平万物也;矩者,所以方万物也;权者,所以权万物也。
规之为度也,转而不复,员而不垸[2];优而不纵,广大以宽;感动有理,发通有纪……规度不失,生气乃理。
衡之为度也,缓而不后,平而不怨……养长化育,万物藩昌……其政不失,天地乃明。矩之为度也,肃而不悖,刚而不愦……矩正不失,百诛[3]乃服。
权之为度也,急而不赢[4],杀而不割,充满以贯,周密而不泄……坚悫以固……必弱以强,必柔以刚,权正而不失,万物乃藏。
明堂之制,静而法准,动而法绳,春治以规,秋治以矩,冬治以权,夏治以衡,是故燥湿寒暑以节至,甘雨膏露以时降。
(《淮南子·时则训》)
规生距杀,衡长权藏,绳居中央,为四时根。
(《淮南子·天时训》)
今夫权衡规矩,一定而不易……万世传之,而以无为为之。
(《淮南子·主术训》)
【注释】
[1]员:通“圆”。
[2]垸(huān或huàn):通“丸”。转的意思。
[3]诛:诛愚,愚昧无知。
[4]赢:过度。
【解读】
在《礼记》的《经解》《深衣》,《管子·法法》以及《墨子》的《大取》《天志》《法仪》等篇章中,都有关于准绳及规矩权衡的论述。
《淮南子·天文训》说明,准绳和规矩权衡是“明堂之制”,属于“阴阳六制”的六度,并详述其形象和作用。指出其为“万世传之”的“一定而不易”之法。
权衡规矩之制既为一定不易之法,而且与春夏秋冬四时相应。因而,古代医家受其启发,将四时脉象与规矩权衡相联系结合。这在《内经》中有较详记载。
《素问·脉要精微论》曰:“万物之外,六合之内,天地之变,阴阳之应,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四变之动,脉与之上下,以春应中规,夏应中矩,秋应中衡,冬应中权。”
唐代医学家王冰认为:“春脉软弱,轻虚而滑,如规之象,中外皆越,故以春应中规。夏脉洪大,兼之滑数,如矩之象,可正平之,故以夏应中矩。秋脉浮毛,轻涩而散,如秤衡之象,高下必平,故以秋应中衡。冬脉如石,兼沉而滑,如秤权之象,下远于衡,故以冬应中权也。以秋中衡,冬中权者,脉象之高下异处如此尔。此则随阴阳之气,故有斯四应之不同也。”
然而,根据明堂之制“春应中规,夏应中衡,秋应中矩,冬应中权”,则不难发现《脉要精微论》所说的“夏应中矩,秋应中衡”或为错简。而王冰未曾详查,随文而注,未免以讹传讹。
【参阅】
《潜夫论·本政》:“凡人君之治,莫大于和阴阳,阴阳者,以天为本。”“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是故将致太平者,必先调阴阳。”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审清浊而知部分,视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观权衡规矩而知病所主。”